刘倩倩吴老先生 制度是不可或缺的??别拿吴老先生
【作者】007 笔者认真阅读了吴老先生和姜、方二先生的文章后,得出一个结论,姜方二人在拿吴老先生开绕!一、通观吴老先生全文,他只是提出了一个有良心的经济学家的正确观点,并没有,也无必要对网络经济泼所谓的冷水,中国的实际情况就是如吴老所说的那样,某些人借网络发了不义之财,在股市上圈钱。
有常识的人都能看出来是怎么回事,有一些旗手或精英看不出来,这让我有些不解。 二、吴老先生所提的泡沫的概念是不正常的泡沫,是一些经济行为中的误导和商业欺讹,而并不是指美国股市中的泡沫,这一概念,以及其他关键概念全被姜方二人给偷换了,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 三、“——这就是我在答记者问时所说‘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的含义。
”吴老先生在这一段话中已将他的意思表达得十分清楚,而姜方二人却置之不理,硬是要给老先生上一课,大讲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曲直人意,让人觉得不可理喻。 注:关于常识:吴老先生所指出的问题是“中国股市”的所谓“网络概念股”,本来一个上市公司宣布触网是一件好事,无可厚非,可中国股市上一些大户出于获取暴利的目的,过高拉升股价,派发给小股民,这就不正常了,这在一个证券交易法制健全的国家或地区是要坐牢的,香港就有这样的例子,某证券主席也被判刑,但在中国目前的情况是庄家横行霸道,中小股民无可奈何,有关机构监管不力,甚至有的股票在不正常的高位时某些官员还私下放出话来加以赞许,认为对股市有利?!
在这种情况下,鼓吹网络股,无异于让中小股民把自己的钱送羊入虎口,是何居心本人不得而知。
此其一。 股市上的资本转移应该是上市公司通过正常渠道,如像联想公司在香港扩股集资,并详细向股东说明资金的用途,发展计划等等,这样资金才能真正从股民的口袋里转移到网络企业里,即姜方二人所说的“资本从夕阳领域向朝阳领域转移。
”,而二级市场上的“网络概念股”的不良炒作,是不可能对网络企业有什么好处的,好处全给庄家们圈去了,对网络经济的发展更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此其二。 制度是重要的,对于吴老先生所言的“制度”,我的理解是法律、法制。新经济这么大的事没有制度,特别是没有好的制度是不可想象的,而姜方二人应该是懂得这个道理的。此其三。 让我们再来看看姜方二人的文章 (一)、偷换概念 首先是偷换了新经济的概念,将美国的东西直接用在中国,要知道新经济在美国与新经济在中国可就大不一样,不要挂羊头卖狗肉误倒读者,让老百姓还觉得是说中国的事。
第二是偷换了“网络股”的概念,这里是双重偷换,先把美国的网络股等同于中国的网络股,再把中国的网络股等同于网络概念股,而且不提公司在股市上为业务融资,与二级市场庄家炒作之区别,是质的不同。是无心?还是有意? 第三是偷换了“泡沫”的概念,吴老先生提的是中国股市二级市场上某些庄家对网络概念股的圈钱爆炒,而不是指网络经济中正常的泡沫公司的泡沫,我就不明白了是姜方二位青年精英不知道吴老先生的意思呢,还是故意为之? (二)、老拿,而且是全拿美国说事,最要命的是让你看起来是在说中国的事,似是而非,让老百姓摸不着头脑,还是拿人家吴老开绕? 中国就是中国,美国行得通中国不一定行得通,这是人人皆知的道理,姜方二位一定是深明此意的,为什么在这篇文章我们一点也看不出来呢? 姜方文中第一部分(以下简称第几部分) 说的都有是美国的新经济,然后在不知不觉中怎么就变成中国的了,而且,满像回事地说什么革命啦,不可回避啦,但是请注意,美国可以实现“资本从夕阳领域向朝阳领域转移”,我们吴老先生说的是中国的股票二级市场,姜方二人说的也是二级市场,怎么转移?请注意,二级市场的股价上下波动只能给持有股票的人带来利润,而不可能给该上市公司带来资金,谈何转移?这不是让咱们小老百姓给大庄家送钱去吗?如果说上市公司拿不到钱,哪来的资源?即“使萌芽中的新经济获得初期发展所需的资源”? 第二部分 又开始拿美国说事,还给吴老先生扣了一顶大大的帽子“要让中国自绝于网络潮流”,中国没有网络股,可偏偏二人说了一大通国际形势,人家老美的网络股是在第二板的股票,中国还没有开市呢,人家硬能把美国的搬来中国。
明明是庄家玩转股市,他二人还为之摇旗呐喊,这不仅绕吴老先生,还绕了善良的读者。
第三部分 在这里二位把绕人的能耐发挥到了极致,我想问一声:说清楚了,“真正意义上的网络股”是有还是没有!?别绕来绕去!其实二位心里也十分清楚,那就是没有,但他二位让你觉得网络概念股更好,不买——是你吃亏!
没见过,明明是有人做庄爆炒,可他二位偏偏为之叫好,他二位炒过股没有,胆子咋就这么壮呢?最好是让他们买点网络股、综艺股份什么的,在前几天的最高位买进,套得二位牢牢的,免得老鼓噪,听了心烦,然后再给他们看一下“股评专家”的K线图,让他们告诉你庄家在大跌之后的派发中还是有暴利可图!
第四部分 这二位仁兄又抱着美国不放,累不累啊。我要再提醒二位一次——吴老说的是中国!
而且是“爆炒网络股使它的泡沫膨胀,对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利小弊大,大众传媒最好不要推波助澜”,何罪之有?!你二位又是一杆子支到美国去了,还给人家扣了一个大帽子“而且现在给美国的”大多数公司“判处死刑,更是过于轻率。
”!高科技公司大多数是失败的,不同的行业比例不同而已,少则过半,多达近90%会被淘汰或是破产,这是不争的事实,为什么吴老先生就不能说呢?! 第五部分 这里姜方二位的文章又有一个读者不容易看出来的假定——即欲加之罪,那就是吴老先生要把生产力停下来,先发展生产关系,吴老先生不让各位把“蛋糕”做大!
吴老先生有这样说过吗?没有!吴老先生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了,那就是生产力要发展,生产关系要调整,新经济要发展,制度必须要跟上要建设!
何错之有?!难道说真是浑水摸鱼才好吗?目的何在我就不得而知了。我认为制度是必要的,是不可或缺的,无政府主义或者说不要制度先发展了生产再说,可能不是我们所需要的,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这一观念,而制度是法制的一部分,可能不是谁发表一通议论就能改变的,这一点我想姜方二人比我更清楚。
我们不可以想象没有规则的游戏是可以进行到底的。另外我在这里还想补充说明一点经济概念的问题,就是生产力是第一位的,生产关系是第二位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没错,但为什么二位没有了下文,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有反作用力?而且学过一点经济学的人都应该知道在一定的条件下,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有决定性的制约作用,所以,姜方二人的论点站不住脚,因为生产力的发展有赖于生产关系的调整,而中国目前的状况正是这种特例,发展生产力重要,同时也要调整生产关系,二者应该并重。
综观全文,我们不难看出,姜方二人的论点论据看似充分,但细细推敲就漏洞百出。
这里我再补充一点,新经济不只是网络经济,在美国是在中国也是。(“观点过网”栏目中刊发的文章代表作者的个人观点,ChinaByte“观点过网”欢迎网友就业界热点话题和新闻事件各抒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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