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环评审批权限不等于放任不管

2019-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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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下放环评审批权限,今后不能再想放就放,一方面环评审批权限下放"于法有据";另一方面,一些规模较大.高风险项目的环评审批权下放将更为审慎.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下放环评审批权限,应综合评估承接部门的承接能力.承接条件.<意见>强调要严格环评审批责任追究,严肃查处越权审批.拆分审批.变相审批等违法违规行为.环保部今后将组织对环评审批的"双随机抽查&

下放环评审批权限,今后不能再想放就放,一方面环评审批权限下放“于法有据”;另一方面,一些规模较大、高风险项目的环评审批权下放将更为审慎。

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下放环评审批权限,应综合评估承接部门的承接能力、承接条件。《意见》强调要严格环评审批责任追究,严肃查处越权审批、拆分审批、变相审批等违法违规行为。环保部今后将组织对环评审批的“双随机抽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惩处问责,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将向社会公开。

环评腐败一度是环保领域久治不愈的顽疾,最近几年,环保部门对于环评乱象进行了大力整顿。应当说,这样的整顿一定程度地遏制了环评腐败,“卡着审批吃环保、戴着红顶赚黑钱”的现象正在减少。

但环评的弄虚作假问题并未就此而杜绝。现实中,个别环评报告依然“带病”通过,屡屡出现企业严重污染,但环评报告的民意调查却显示“满意”的咄咄怪事。一些地方未批先建,越权审批的现象也依然存在。此前环保部督查组就曾曝光,南昌市违反国家和江西省有关环境保护规定,支持江西晨鸣纸业擅自扩建二期项目,并要求市环保局为其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此外,在“放管服”改革的驱动下,个别地方的环评审批下放放过了头,环评审批出现了弱化。比如,有的省将环保部下放的轨道交通、扩建机场等项目环评审批进一步下放到市级;有的省95%以上项目都下放到地县;有的地方甚至将环评审批下放到街镇(法律规定环评审批权限最低到县)。这样的“卸责式”下放,显然与环评制度的初衷相悖。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意见》提出完善环评的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该《意见》,下放环评审批权限,今后不能再想放就放,一方面环评审批权限下放“于法有据”,类似将环评审批下放到街镇等做法,将被叫停。另一方面,一些规模较大、高风险项目的环评审批权下放将更为审慎,以防止出现基层部门“接不住”、“管不好”的问题。

《意见》提出“双随机抽查”,则是另一大亮点。这样的抽查有利于打破地方环评审批的黑箱,将审批权力置于上级的有力监督之下。环评审批不再是一批了之,一旦在随机抽查中查出审批的违规违法,相关责任人将面临严厉的追责。

加强环评的事中事后监管,不只是上级政府的事。让公众有效参与环评监督,形成政府、民间的双重监督,是环评改革的方向所在。对此,《意见》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的全过程、全覆盖公开。而这种环评审批过程中的信息透明,正是公众有效参与环评监督的基础所在。

总体而言,《意见》将环评审批改革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遏制环评腐败的矛头,从环评机构转向地方环保部门,这正是问题的核心所在。只有将环评审批权真正关进“笼子”,环评腐败的土壤才能彻底根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