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审批所需资料】大连市打造环评审批新模式

20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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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要改革就要真抓实干.近年来,辽宁省大连市以企业需求为导向,连续推出"1 6"环评审批制度体系(即1个工作落实方案.6个配套制度文件)."1 13 1"环评审批执行体系(即1个工作实施意见.13项配套措施文件和1个服务平台).通过制度.机制双创新,实现了对环评审批全流程再造,打通行政审批过程中存在的"堵点",有力促进了审批服务标准化.透明化.高效化,破解了环评审批"周期长""入门难".环评机构"选择

要改革就要真抓实干。近年来,辽宁省大连市以企业需求为导向,连续推出“1 6”环评审批制度体系(即1个工作落实方案、6个配套制度文件)、“1 13 1”环评审批执行体系(即1个工作实施意见、13项配套措施文件和1个服务平台)。

通过制度、机制双创新,实现了对环评审批全流程再造,打通行政审批过程中存在的“堵点”,有力促进了审批服务标准化、透明化、高效化,破解了环评审批“周期长”“入门难”、环评机构“选择难”、环评文件“编制难”等问题,真正让企业在环评审批办理中少操心、少花钱、少跑腿、少等待,打造了手续简、耗时短、花钱少的环评审批“大连模式”。

服务细致入微——解决企业入门难问题

“先照后证”实施后,很多企业注册登记后即开展选址筹建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受到环保“一票否决”时,在场地、设备、人员等方面的投资已造成了大量损失。针对这一问题,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提前介入服务,在坚决执行环保审批后置政策的同时,自2017年8月29日起,将11项“项目选址主要环保禁止性规定”纳入全市工商注册《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告知内容,让企业在办理注册登记的第一时间,就同步掌握后续环保审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自这项举措实施以来,新办企业在注册登记的同时就获知了“项目选址主要环保禁止性规定”,注册登记后因选址不当造成项目无法投产经营的情况大大减少,已经有2.78万家企业从中受益。

“办理项目环评审批最让人头痛的就是毫无头绪,不知如何办理,也不知道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一名企业的工作人员表示。针对环评审批“入门难”问题,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生成阶段推出了4项贴心服务。

首先,为申请环评的企业提供一张《大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明确告知企业哪些项目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名录列出了水利、农林牧渔、交通运输等九大类62个项目类别清单,通过对照此清单名录,企业的建设项目是否在豁免之列一目了然。

如果项目不在豁免管理名录里,企业可继续对照《大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其明确了哪些项目不能办环评手续。对于既不在豁免管理名录又不在负面清单的项目,生态环境部门会为企业提供《大连市环保局建设项目审批事前服务告知书》,明确告知企业应该怎样办理环评手续。

同时,为帮助企业做好环评手续办理。大连市专门设立专员与企业对接,为企业答疑解惑,指导建设单位提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全程参与项目审批过程,协调推进项目审批工作,保证项目在开工建设前完成审批。

此外,企业在办理环评审批的过程中,发现环评机构良莠不齐,又该如何选择?对此,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在各级窗口单位公开了环评机构查询方式,告知申请人环评机构选择途径。同时建立了环评中介服务平台,公开环评机构的历史业绩、考核评分及环评报告退回情况,为企业自主选择提供参考,企业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优质环评机构。

通过一系列细致入微的服务,真正为企业破解了入门难问题。

信息共享——解决企业环评报告编制难、费用高问题

“过去,我们企业一些大项目审批做环评报告时,环评时间长、范围广,有时会历时一年之久,费用也是高达几十万元。”一名企业工作人员说。

针对企业环评报告编制阶段遇到的困惑,大连市创新性地推出了《大连市环保局区域评估工作细则》,指导全市区域评估工作开展。通过将规划环评的法律效力等同于区域评估,实现规划环评、区域评估与项目环评联动。对完成规划环评审查或完成区域评估的区域内所包含的建设项目,简化相应环评内容和手续,为环评报告“瘦身”,新建项目可直接采用规划环评报告或区域评估中有效期内的监测数据,企业不需要再花费资金开展监测,同时规划环评及区域评估报告中已涵盖的内容可直接引用,不需要再另行评价,实现了环评报告编制内容的减量化。

此外,公示了《大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基本要求》《全市已审查规划环评清单》《大连市环境影响评价共享资源清单》,明确告诉企业哪些环境数据在编制环评报告时可直接采用,为企业节省高额成本,真正让企业在改革中获得了实惠。此举实施以来,项目环评文件编制时间压缩近半,编制费用下降近30%。

告知承诺——解决企业环评周期长问题

近年来为优化服务,提升审批效率,大连市生态环境局不断压缩审批时限,报告书项目平均用时从60日提速到15日,审批时限提速约70%;报告表项目平均用时从30日提速到12日,均包含公示期。

实行告知承诺制与以往最大的不同就是推倒原有环节,进行了流程再造,最大程度地减环节、减材料、压时限,实现了承诺类环评文件即来即批,解决了环评审批周期长问题。在192类建设项目中148类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实施改革比例达77.1%。审批部门的“担”化解了企业、群众的“难”,形成时限明确、管理规范、服务高效的环境管理体系。

按照文件规定,如果一个区域完成了区域评估(或规划环评)且准入清单明晰,区域内需编制环评报告表的项目,企业做出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承诺后,审批部门立即批复,实现即来即批、立等可取。与以往此类项目“申请—受理—审查—批准—送达—监管”6个环节相比,此次改革将耗时最长的审批、送达环节直接取消,最大限度地缩短了企业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周期,为企业提供了极大便利。

依据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对符合告知承诺的企业,生态环境部门会一次性告知其行政审批事项所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必备材料,作出不实承诺或违反承诺的法律后果等,企业在项目开工前,向生态环境部门提交符合规定的环评文件、承诺书及相关材料,生态环境部门会当场批准,实现“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大大节省了企业的时间。

加强监管——为环境质量护航,解百姓后顾之忧

既要激发企业活力,又要督促企业严格守法。审批环节被“松绑”的同时,大连市也进一步严格了监管举措,做好事中事后监管。

根据规定,对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项目,评估部门在作出审批决定后1个月内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进行复核,发现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存在重大缺陷的,将依法撤销审批决定。监管部门在作出审批决定后两个月内对申请人承诺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发现企业作出不实承诺或未履行承诺的,建设单位将被纳入环保失信单位;涉及违法违规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进行处理。

同时,大连市还配套出台了《关于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通过激励和约束手段,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和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力度,将失信单位列入黑名单,此后永不适用审批告知承诺制。

此外,针对环境影响登记表类项目实行网上自行登记备案时,出现的个别企业填写虚假信息、违规备案的情况,大连市还建立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无效公示平台,通过平台将无效备案信息向社会公开,加强社会监督;与此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向工商部门和建设单位出具备案无效函,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加强行政监管。

目前,已对全市网上备案的6961个登记表项目中无效、违规备案的7个项目全部进行了公示和通报,并将违规企业列入环境信用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