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光权讲司考 司法考试指导:司法考试方法论浅释
司法考试备考方法论简称司法考试方法论。司法考试备考方法论不同于司法考试辅导讲授, 方法论一般高于司法考试讲解,是形而上的。备考方法论不是授人以鱼,而是授人以渔。是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的网,告诉你怎样捕获所羡之鱼。
备考方法论被许多人误读,以至于以讹传讹,影响了考生备考、误导了考生。目前误读方法论的主要是两类,一是把信心、信念、励志,乃至于呼口号当做方法论;二是把司法考试大纲解读和政策解读当做方法论。我在2005年在司法部官网发表了一篇:《最新解读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题型的变化》的备考文章,这个解读应属于方法论范畴。大家都有手机,司法考试大纲解读和政策解读类似手机的产品说明,而不是使用指南。两者不能混淆。
司法考试方法论存在的基础是部门法老师讲不好,而非是十四门部门法考生负担重的问题。在2000年我写了司法考试方法论开山之作《律考百谈》、其后和中青报著名记者王亦君在中国青年报开了一个司法考试备考指南的专栏,写了十多篇备考文章,从总论到各个部门法都涉及了。这组文章奠定、完善了司法考试方法论的基础和理论框架,也是互联网转载、抄袭最多的备考文章。也有博士、授课老师改头换面进行剽窃的。
我注意到一个现象,中国政法大学杨帆老师深入浅出、出神入化的辅导,不但讲活了三国法,而且使三国部门法备考文章失去了存在的理由、空间、市场和必要性。考生一听她的讲授所有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不需要你方法论在此插一杠子。
我之所以说,这个行业鲜有用心之人就在于:杨帆老师讲得好,为什么其他部门法授课老师不向她学习,不去总结她的授课艺术呢。在十年前最值得期待的刑法、民法两个青年才俊周光权、王轶疏远了这个市场,使司法考试辅导的格调上不去。司法考试辅导既然是才力不济,那就更应该多用些心思、在备课上多下力气才好。
方法论顾名思义是传授备考方法的,部门法讲解不得法,考生备考不得要领,应试能力提高不得门径才出现备考方法,给考生以更为综合、有效、权威的指点。对备考中的考生起到指点迷津的作用,对考生的学习方法做一个梳理。
今天离司法考试不足两周了,考生已经处于加力冲刺的状态,这时的冷静、方法不是很重要的,而是要有锐不可当之气。在许许多多情况下势不可挡可以取代方法的,形成摧枯拉朽之势。
此时的阅读更多的是浏览、择读、翻阅,记忆更多的是重点法条、难点和易混淆之处,无论阅读、记忆都要风卷残云一般、一气贯通、一气呵成,方法退居其次。在加力冲刺状态的选手,你问他怎么冲过的终点?他自己也只会告诉你“当时大脑一片空白”,就是奋不顾身、勇往直前的冲。理性和情感在此时起到支配作用的是情感。实际上,在这个世界没有不具有情感的理性,也没有丧心病狂失去抑制的情感。每一个人都是情感和理性的折中。
如果大家对我所说的成功三要素:兴趣、压力、重点还有印象的话,我要在这个时刻和大家说重点此时最重要了。这个时候是复习、记忆重点的时候了,而不是现在才去寻找重点。如果在未来的两周抓住考点、重点,抓住试题演练,抓住试题解析通过司法考试就是指日可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