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绪俭公示 关于吴建全等同志任前公示的公告
经2017年3月6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吴建全等同志提任正、副科级职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示对象
吴建全,男,汉族,1976年6月出生,江苏邳州人,1995年12月参加工作,199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2004年6月乌鲁木齐陆军学院政法专业毕业)。现任巴润哈尔莫敦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主任科员,拟任巴伦台镇党委书记。
依拉木江·牙生,男,维吾尔族,1975年10月出生,新疆和静人,1996年9月参加工作,200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2002年12月新疆大学维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现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2016年“访惠聚”驻和静镇阳光社区工作队队员),拟任巴润哈尔莫敦镇党委副书记、提名镇长人选。
李松,男,汉族,1985年11月出生,重庆城口人,2010年11月参加工作,200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专学历(2009年7月四川西华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现任乃门莫敦镇副镇长(2014年“访惠聚”驻和静镇阿尔夏特路社区工作队副队长),拟任巴润哈尔莫敦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艾力·阿吾提,男,维吾尔族,1976年12月出生,新疆和静人,1994年9月参加工作,200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专学历(1999年7月巴州电大汉语言专业毕业)。现任和静镇党委委员、拉布润林场场长(2017年“访惠聚”驻拉布润林场工作队队长),拟任哈尔莫敦镇党委副书记、统战干事。
杨亚刚,男,汉族,1982年9月出生,陕西武功人,2006年9月参加工作,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2011年7月自治区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现任巴润哈尔莫敦镇副主任科员,拟任哈尔莫敦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丁会合,男,汉族,1984年10月出生,河南商水人,2012年8月参加工作,200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2009年7月贵州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现任县委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干部(2017年“访惠聚”驻巴润哈尔莫敦镇开来村工作队队员),拟任巴音布鲁克镇党委委员(组织干事、宣传干事)。
孙亚娟,女,汉族,1988年1月出生,河南许昌人,2011年3月参加工作,201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2010年7月新疆昌吉学院新闻学专业毕业),文学学士。现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组织部抽调干部)(2015年“访惠聚”驻和静镇阿尔夏特路社区、2017年驻巴伦台镇巴伦台村工作队队员),拟任乃门莫敦镇党委委员(组织干事、宣传干事)。
邢东升,男,汉族,1985年10月出生,河南清丰人,2010年11月参加工作,非党,大学学历(2010年7月新疆农业大学农学专业毕业),农学学士。现任县政府办公室秘书,拟提名乃门莫敦镇副镇长人选。
党国军,男,汉族,1981年2月出生,甘肃武威人,2005年4月参加工作,200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2002年12月新疆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现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治安大队大队长),拟任协比乃尔布呼镇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艾合麦提·托乎提,男,维吾尔族,1975年7月出生,新疆和静人,1994年9月参加工作,200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2005年12月新疆大学汉语言翻译专业毕业)。现任铁尔曼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2015年“访惠聚”驻巴伦台镇南桥社区工作队队员),拟任协比乃尔布呼镇党委委员、提名为人大主席人选。
何学林,女,汉族,1981年6月出生,甘肃武威人,2001年3月参加工作,200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2005年7月新疆教育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现任县纪委纠风室干部(2015年“访惠聚”驻和静镇天富社区工作队副队长),拟任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米日古丽·吐尼亚孜,女,维吾尔族,1976年11月出生,新疆和静人,1995年3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2000年12月新疆大学汉语翻译专业自考毕业)。现任县委正科级组织员(2014年“访惠聚”驻和静镇阿尔夏特路社区工作队队员),拟任县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县计生委主任。
巴登琪琪格,女,蒙古族,1974年4月出生,新疆和静人,1996年12月参加工作,200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2009年12月新疆师范大学蒙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现任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拟任县委正科级组织员。
马明,男,回族,1965年3月出生,新疆和静人,1981年5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专学历(2004年7月新疆广播电视大学财会专业毕业)。现任县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2014年“访惠聚”驻和静镇克再村工作队队员),拟任县人大财经工委主任。
赛买提·卡斯木,男,维吾尔族,1985年2月出生,新疆和静人,2010年11月参加工作,201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2010年6月新疆农业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毕业),管理学学士。现任县公安局干部(维稳指挥部抽调干部),拟任县流管办、维稳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卫华,男,汉族,1977年9月出生,四川仪陇人,1997年10月参加工作,200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2005年11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现任县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2016年“访惠聚”驻和静镇巩哈尔村工作队队员),拟任县外宣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肖高潮,男,汉族,1976年4月出生,江苏丰县人,1994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2005年7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现任县公安局副局长、主任科员,拟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
李辉,男,汉族,1972年3月出生,山东苍山人,1990年3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1999年7月石家庄陆军学院军事理论专业毕业)。现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巡警大队大队长),拟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
张勇,男,汉族,1970年3月出生,江苏句容人,1992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2004年10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现任县公安局主任科员(刑警大队大队长),拟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
韩卫江,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河南扶沟人,1989年3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专学历(2002年7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现任县公安局主任科员(交警大队大队长),拟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
郑留闯,男,汉族,1978年12月出生,安徽涡阳人,1998年12月参加工作,200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2009年5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现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国保大队大队长),拟任县公安局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钟霁,男,汉族,1973年6月出生,河北安国人,1994年9月参加工作,200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1994年7月新疆轻工业厅职工大学食品工程专业毕业)。现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城镇派出所所长),拟任县公安局主任科员。
宝力岱,男,蒙古族,1974年8月出生,新疆和静人,1996年10月参加工作,200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1995年7月新疆师范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现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拟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朱鹏,男,汉族,1988年1月出生,甘肃酒泉人,2009年8月参加工作,201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2009年7月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交通管理专业毕业)。现任巩乃斯派出所所长,拟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唐玉,女,汉族,1978年12月出生,湖南常德人,2006年12月参加工作,非党,在职大专学历(2001年6月新疆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自考毕业)。现任县社科联干部(2016年“访惠聚”驻和静镇克再东路社区工作队队员),拟任和静工业园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薛峰,男,汉族,1977年12月出生,江苏邳州人,1997年9月参加工作,200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专学历(2002年7月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电算化专业毕业)。现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2017年“访惠聚”驻哈尔莫敦镇觉伦图尔根村工作队队长),拟任县北山生态文明建设综合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李霞,女,汉族,1977年4月出生,甘肃秦安人,1997年9月参加工作,200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2011年1月新疆师范大学思政专业毕业)。现任县一中副校长,拟任县第一中学党支部书记。
阿布都艾尼·哈力克,男,维吾尔族,1972年8月出生,新疆和静人,1995年10月参加工作,201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1995年7月塔里木农垦大学作物专业毕业),农学学士。现任和静镇民宗办主任兼新苑社区党支部书记,拟任和静镇副科待遇干部。
艾力·玉素甫,男,维吾尔族,1972年2月出生,新疆和静人,1990年12月参加工作,199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自治区委党校大专学历(2002年7月自治区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现任巴润哈尔莫敦镇商业街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拟任巴润哈尔莫敦镇副科待遇干部。
道苏布生才次克,女,蒙古族,1981年11月出生,新疆和静人,1999年9月参加工作,200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自治区委党校大专学历(2004年7月自治区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现任巴伦台镇北桥社区党支部书记,拟任巴伦台镇副科待遇干部。
二、公示时限为5个工作日。2017年3月13日18时止。有关反映和举报材料,须在公示截止时间前送达县委组织部。
三、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分管的人、财、物暂停调整、收支、分配。
四、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对公示对象,向县委组织部提出意见,反映或举报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应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地址。凡匿名反映情况,无确凿证据,或查无实据的,不影响任用。
五、受理部门:和静县委组织部干部室 联系电话:5022146
通信地址:和静县委组织部(和静县党政办公楼5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