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彪贩毒 制贩毒品百余公斤 两主犯判死

2017-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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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原标题:制贩毒品百余公斤 两主犯判死南方日报讯 (记者/林文通 通讯员/籍新生)日前,由惠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惠东县刘某彪.钟某武等16人特大毒品犯罪案一审宣判,惠州市中院支持检察机关的指控,分别以贩卖.制造毒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刘某彪.钟某武2人死刑,判处其他14人无期徒刑到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刑罚.据了解,鉴于该案涉案毒品多.涉案人数多,检察机关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批捕.起诉该案时,及时成立办案小组,指派业务骨干办理该案,一方面严把证据关,做到不枉不纵,另一方面深

原标题:制贩毒品百余公斤 两主犯判死

南方日报讯 (记者/林文通 通讯员/籍新生)日前,由惠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惠东县刘某彪、钟某武等16人特大毒品犯罪案一审宣判,惠州市中院支持检察机关的指控,分别以贩卖、制造毒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刘某彪、钟某武2人死刑,判处其他14人无期徒刑到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刑罚。

据了解,鉴于该案涉案毒品多、涉案人数多,检察机关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批捕、起诉该案时,及时成立办案小组,指派业务骨干办理该案,一方面严把证据关,做到不枉不纵,另一方面深挖犯罪,扩大战果,在原侦查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及犯罪事实的基础上,依法追诉了1名被告人及4项毒品犯罪事实。

庭审期间,惠州市检察院指控,2011年以来,以被告人刘某彪、钟某武为首,以张某华等14人为成员的犯罪团伙,在惠东县形成了生产销售毒品或代其他毒品犯罪团伙加工生产毒品,同时垄断制毒原料批发、零售市场的毒品犯罪网络。

该两个毒品犯罪团伙长期在惠东县进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贩卖、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等犯罪活动,分工精细,相互配合。至案发时,该两个毒品犯罪团伙共制造、贩卖毒品氯胺酮102公斤、买卖制毒物品盐酸羟亚胺6400公斤(可制成毒品3500公斤),涉案毒资人民币46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