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令案争议背后的“无案不破”很可怕
核心内容:9月25日晚9点22分,作为朱令的代表律师李春光在其微博上发布了案件的最新进展。从通报中,记者获悉,清华大学校方已收阅此前发出的《律师函》,并且校方高层开始与朱令父母接触。律师团也已启动向***法制办申请信息公开事宜,目前,北京警方与朱令父母仍保持沟通中。
在如今这个时代,公平正义所激起的社会回响与震荡远超以往。朱令案再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也再次引爆舆论,足见公众对公平正义的追寻有多迫切。任何的司法案件,都事关司法公正;而任何悬而未决的案件,也始终牵动人心。
公众一直担心,如果司法不能还社会以公平正义,那每个人都是潜在的受害者,朱令如此,你我亦然。正是一种感同身受的受害者心理,让公众对朱令案的关注热情从未递减。从网上围观到白宫请愿,见证着朱令案的发展秩序,也映射了民意姿态。
朱令案从首次出现到如今,已横跨19个年头,也被三次聚焦:首次以离奇中毒的报道出现;第二次是2005年被互联网传播引起关注;第三次是复旦投毒案再次牵出讨论。
以至于连新华社这样的主流媒体都发出了著名的七问,如朱令案到目前为止19年悬而未决的局面,究竟是何原因?如警方当时掌握了哪些证据?再如案子卡在哪里?等等。无论是舆论的关注还是公众的追问,都是公平正义的呼声。关注与围观一直都是一种力量,这种力量推动着社会的前进,也推动着公平正义的抵达。
不过,在朱令案中,仍存在一个误区,即无案不破。这样的逻辑意识很可怕,毕竟,如果证据的确缺失或存在瑕疵,一定要破案的话,显然会误伤好人。现在的司法逻辑,理应是宁可放过千人不可误伤一人,这与之前宁可错杀千人不可放过一人的逻辑,存在很大的出入,但却更加贴近公平与正义。
更何况,于刑事案件而言,本来就存在一个破案率的问题,即便是在美、英、法这样法治相对成熟的国家,也不会超过50%,而在我国,这个破案率仅为41.9%。换言之,朱令案能不能破,不在于舆论的关注,而在于是否有破案的完全没有瑕疵的证据。
在朱令案中,核心的问题是信息没有公开透明。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朱令家人向北京市公安局申请公开侦破过程和结果被拒绝。2009年,朱令家人再次提出要求,接待人以需请示领导婉拒,此后一直没有下文。
而早在2007年,公安部门就回应称已于1998年结办此案,并妥善答复了当事人家属。很显然,公安部门的说法,有敷衍舆论的姿态。更何况,既然此事在公安部门看来已尘埃落定,那就不会影响刑侦过程,又有何不可公开的呢?
信息的模糊,是朱令案一直引爆舆论的真正原因,如今,清华高层与朱令父母的接触,希望能一起推动此案的信息公开。须知,信息的不公开,谁都是受害者。之前有重大嫌疑的孙某,因为不堪舆论干扰去了美国,并改名了。
如果有信息公开,孙某是不是犯罪嫌疑人,便可有一个公论,也不至于对他的生活造成困扰。此外,外界也盛传孙某家世显赫、孙某因嫉妒投毒、警察自称此案很敏感等,这些都需要公安部门有一个清晰的说法、明确的回应。
此次进展中,朱令律师已正式对学校启动追责程序,这是一种进步。不过,更迫切的问题仍是信息公开,只有朱令案置于阳光的语境下了,此案的调查程序重启,才有可能与希望;而朱令案,也才会迎来真正的转机。不然,即便对清华追责了,也离真相甚远,离公平正义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