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颖法官 享誉国际知识产权界的女法官姜颖:用判决树立中国司法形象

201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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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判决书就是法官的名片,这个名片不是靠印刷精美或者职务高低来评判的."白皙的皮肤,高高的个子,圆圆的脸蛋搭配上清新的学生头,初见时,笑盈盈的姜颖,让人很难把她与印象中威严的法官联系在一起.身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今年44岁的她已从业18载,参与审理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400余件,其中,具有国际影响的大案要案.涉外或新类型案件就达400件.今年,姜颖成功入选2012年度"全球知识产权界50位最有影响力人物",成为我国首位获此殊荣的一线法官.举办

“判决书就是法官的名片,这个名片不是靠印刷精美或者职务高低来评判的。”

白皙的皮肤,高高的个子,圆圆的脸蛋搭配上清新的学生头,初见时,笑盈盈的姜颖,让人很难把她与印象中威严的法官联系在一起。身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今年44岁的她已从业18载,参与审理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400余件,其中,具有国际影响的大案要案、涉外或新类型案件就达400件。

今年,姜颖成功入选2012年度“全球知识产权界50位最有影响力人物”,成为我国首位获此殊荣的一线法官。举办此次评选的英国权威刊物《知识产权管理》杂志这样评价说:姜颖是中国知识产权司法领域最受尊敬和最有影响力的法官之一,她作出的判决广受关注。

知识产权无小案

姜颖还记得,刚参加工作时,老庭长曾语重心长地说过这样一句话:“知识产权无小案”。十几年走下来,她对这句话有了深刻的体会,“一个专利可能影响一个行业的发展,一件商标可以决定一个企业的生死存亡。未来世界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姜颖说,“对于每一起案件,法院的判决都应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因为一纸判决维护着国家的形象。”

2007年,德国尼欧普兰汽车公司起诉国内三家汽车企业,认为A9系列客车侵犯了该公司所产“星航线”大客车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尼欧普兰公司本身的知名度,加之中国入世的时代背景,使得西方国家对此案尤为关注,观望着中国能否切实遵守世贸规则。该案因此被媒体称为“中国入世后的聚焦案件”。

当时,作为审理此案的法官,姜颖深知此案的分量,她参考了国内外相关的同类案件,分析研究了大量国内外关于外观设计专利的法律规定,冒着6月的酷暑天气,组织当事人进行实物比对。最终,她确认被告的行为的确构成侵权,并判决被告赔偿人民币2000余万元。

这一案件的审判有力地回击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无理指责。姜颖用自身的行动击破了国际上的质疑声,赢得了国内外同行的赞誉,给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树立了崭新形象。

2009年3月,姜颖随北京法官代表团访问日本,“在日本,我发现很多厂商对这个案子都很了解,他们也知道是我来审判的。”姜颖的笑容里透露着一丝自豪,“我说完如何裁决此案后,他们表示这增强了日本人在华投资的信心。”

中国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曾受到别国的怀疑。2001年,姜颖被选送到英国伦敦大学留学一年。在课堂上第一次做自我介绍时,姜颖说自己是一名从事知识产权审判的中国法官后,教授不以为然地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接着耸了耸肩,无奈地摇了摇头。

“那一刻,我的心被刺痛了。从那时起,我意识到自己代表的不仅仅是个体,在外国人面前,我代表着中国司法的尊严和中国法官的形象。”姜颖的语气里透露着坚定。

在北京,微软的三次败诉都是姜颖审判的。其中一起便是微软诉中国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被告维持“郑码” 输入法专利有效的决定是错误的。

姜颖受理此案后,认真研究了“郑码”输入法的规则和原理,从专业和司法层面对专利效力进行了确认。最终,姜颖作出了微软败诉的裁决。而微软公司表示完全服从该判决,不再上诉。

事后,“郑码”输入法的专利权人郑珑女士特意给姜颖写信说:“姜颖法官,我简直不敢相信,您在判决中对我的专利的论述论证,居然比我这个发明人还要透彻到位。”“面对微软这样的外国大公司,我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但我们国家的法律是强大不可侵犯的,这是我坚强的后盾和保障”。她说。

多年来,姜颖审理的涉外名案不胜枚举,“苹果”案、“法拉利”案 、“保时捷”案、“伟哥”案、“西门子”案等等,其中许多案件都成为国际知识产权界的焦点,姜颖的每一纸判决都影响着国际对中国司法的态度。

典型案例推动立法发展

2002年,姜颖遇到了一个难题。香格里拉国际饭店公司以其“香格里拉”专用商标权被侵犯为由将香格里拉西餐厅诉到法院。从司法角度来看,该案存在知识产权权利冲突,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一个“死结”。

在没有先例可循、没有现成的法规可依的情况下,姜颖一边全面深入地分析案情,一边查找国内外的相关法律规定及案例资料。在认真了解立法背景和本意的基础上,姜颖大胆提出:遵循保护在先权利的原则,确认申请人的行为为“即发侵权行为”。即:无论专利权人是否将该外观设计专利实际使用,只要其外观设计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即属“即发侵权行为”,该专利应被宣告无效。

这一成功判例令业界找到了解决难题的方式。香港媒体撰文评价:“香格里拉案的判决为解决知识产权领域权利冲突的难题提供了经典的判例,为长期困扰业界的难题开拓了思路。”

姜颖在该案中呈现的观点也得到立法机关认可,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009年对《专利法实施细则》进行修订时,参考了本案所反映的问题,取消了第65条第3款的规定。

在丰富的案件判决经验基础上,姜颖提出的“反向假冒也是商标侵权行为的具体类型”“受理不侵权之诉三要件”“为拍卖的需要而使用作品不构成侵犯着作权”以及“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使用构成商标侵权”等法律观点,填补了我国知识产权审判中的多项空白,在商标法修订、专利法修订、专利审查指南修改及最高法院制定司法解释时被采纳。

美国辉瑞产品有限公司诉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商标权一案让姜颖难以忘怀。这两家公司的药品都是蓝色菱形,辉瑞的产品已注册了立体商标,虽然联环药业相比之下,深浅度和菱形角度都不同,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时,考虑到相关公众施以一定注意力的前提下,不易区分,最终判决我国的联环药业败诉,并赔偿原告30万元。

随后,姜颖特别撰文提醒国内企业:“在创立品牌过程中,首先应进行全面检索,注意躲避他人已注册的商标,避免与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相近,否则会对企业的品牌之路带来严重阻碍”。

姜颖说,每一起我国当事人败诉的案件,就是一起“事故”,作为法官,应该肩负起在事故海域竖起航标的责任,警醒后来者,哪里有暗流,哪里有漩涡。

“石油钻井法”发明专利无效案是被姜颖征服的又一难案。此案起诉书、答辩状足有80多页,证据材料几百页,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11个。“当时看材料看得眼睛都花了。”姜颖经过反复分析,终于完成了该案1.6万余字的判决书,对原告的每一项诉求都进行了精准的回应。案件败诉方的代理律师感慨地说:“这是我看过的最有价值、能真正从中学到东西的判决书”。

“这对法官来说是一个特别大的鼓舞。” 姜颖说:“有时候自己也想懈怠一下,但每次想到当事人的期待,都鞭策着自己认真地去对待判决书。”

姜颖撰写的判决书动辄上万字,最长的一篇足足有40多页。她认为体现法官公正的途径一个是审理的过程,另一个就是判决书的撰写。她对判决书的要求也甚为苛刻:没有一个多余的字,也不容许有一个错字。

曾是姜颖书记员的法官袁伟对这点深有感触。他告诉记者,有一次,一份已经送印的判决书被姜颖找出一个小问题:当事人的名称“某有限责任公司”写成了“某有限公司”,就在案件宣判的当天一早,姜颖把袁伟叫来,态度坚决地要求他重印判决书。

姜颖说,“判决书就是法官的名片,这个名片不是靠印刷精美或者职务高低来评判的。”

“判决书就是我的名片”,这句话已经成了法院人尽皆知的名言。

18年来,由姜颖主编、合着的知识产权法学着作共计15部,主持、执笔完成的各类学术论文、调研报告28篇。此外,她还以专家身份参与了商标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修改论证。

姜颖说:“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到最好。这是母亲对我的教诲。我没有理由懈怠,没有权利放弃,我能做的就是穷尽全力,做到最好。”

2010年,临近预产期的姜颖住进医院。入院前她特意带上了电脑。42岁的她曾有两次失败孕史,又多年患有严重类风湿。然而,就在分娩前一天,姜颖不顾医生的劝阻,仍“不安分”地在病床上修改着判决书草稿,直到完成后还不忘嘱托爱人转交给书记员。“案子不结,我就是躺在病床上,心里也不踏实”,姜颖说。

如今,女儿“鱼宝”已两岁。“现在除工作之外,只要有时间我都陪着女儿。我觉得自己还算得上是模范母亲。”说起女儿,姜颖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繁忙的工作常使姜颖不能如愿陪在女儿身边,她的微博上总不时地提起女儿的点滴,以此来记录“鱼宝”的成长,用另外一种方式表达着母亲对孩子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