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生和曹轶欧子女 【康生的第二任妻子曹轶欧个人资料】 曹轶欧图片/简介
曹轶欧曹轶欧(1903年1月1989年),原名曹蕙芬、曹淑英,曾用名林康、林娜,北京市大兴区人,大学文化。康生的第二任妻子。极左路线的急先锋。1927年同康生结婚。1949年曾任中共山东分局组织部副部长。文革中为康生办公室主任。江青的亲信。九、十、十一届中央委员。1981年3月6日被撤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后被开除党籍,于1989年去世。
曹轶欧(1903年1月1989年),原名曹蕙芬、曹淑英,曾用名林康、林娜,北京市大兴区人,大学文化。康生的第二任妻子。极左路线的急先锋。1927年同康生结婚。1949年曾任中共山东分局组织部副部长。文革中为康生办公室主任。江青的亲信。九、十、十一届中央委员。1981年3月6日被撤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后被开除党籍,于1989年去世。
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革命工作。1927年在中共上海沪西区委做纱厂女工工作。同年至1928年在中共江苏省委做文书兼内部交通工作。1928年至1933年在中共中央特科工作。1933年至1937年在苏联莫斯科学习。
1937年11月回国。同年底至1940年任中共中央党校干部科科长兼总支书记。1940年至1943年任中共中央干部教育部及中央宣传部干部教育科科长。1942年初至1943年春任中共延安县委副书记。1943年1月至1945年8月任中共延属地委委员、宣传部副部长。1945年4月至6月作为中直、军直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
1946年至1947年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材料研究室主任。1947年起任中共晋察冀中央局党校干部处处长兼教务处副主任。
1948年7月至年底任中共鲁中南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任区委党校副校长(至1949年3月)。1948年底至1949年3月任中共鲁中南区党委组织部部长。1949年4月至9月任中共中央山东分局组织部副部长。
1950年9月起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委员。后任中共中央高级党校语文教研室主任、短期训练班主任。1961年5月起任中央理论小组办公室主任、康生办公室主任。1975年1月任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1978年3月当选为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文化大革命期间,伙同丈夫康生诬陷、迫害党政干部。1981年2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罢免其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资格,3月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撤销其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职务。
曹轶欧是第4、5届全国人大常委委员,中共7大代表,中共9、10、11届中央委员(1981年被撤销)。1980年10月,中央十一届五中全会向全党公布康生的罪行,决定开除其党籍并撤销原《悼词》;曹轶欧也一下子从受人尊重的顶峰跌落到横眉冷对的沟底,王光美等人带头贴大字报要把她赶出高干楼(木樨地22楼),最后彭真出面作了工作,才把风波平息下来,从此,曹轶欧基本上过的是隐居生活直到1989年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