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长仁劫机事件国际法 轰动国际的卓长仁劫机案
案中有案民航飞机遭劫 1983年5月5日上午,沈阳市公安局接到报警,沈阳体育学院保卫处的安伟建、姜洪军不见了,同时发现放在保卫处铁柜里的枪支也没有了。
就在警方对丢枪事件进行调查的时候,另外一起投毒案又出现了。 沈阳体育学院副院长侯鹏向警方反映:“早晨8点多钟,我在办公室里沏了一杯茶,喝的时候感觉很苦,就将茶水倒进痰盂里。
随后发现茶叶盒里有白色粉末。”此后,体育学院保卫处的李茂德也在茶叶里发现白色粉末,经过公安机关检测,这些白色物质相当于三四级氰化钠。
氰化钠为烈性毒物,成人的致死量为0.15~0.25克。 就在警方对这两起案件进行现场勘查时,一起轰动国际的大案发生了。当日10时49分,辽宁省机电设备公司汽车计划员卓长仁和姜洪军、安伟建、王彦大、吴云飞和高东萍(女)6人登上了由沈阳飞往上海的中国民航296号三叉戟飞机。
当飞机起飞至渤海湾上空时,前舱六排的卓长仁突然站起来,拔枪扑向驾驶室,开枪射击门锁,犯罪分子一拥而入。
卓长仁用手枪逼住机长,扬言带有烈性炸药。飞机被迫在渤海湾、沈阳、大连和丹东的上空盘旋后飞入了韩国领空,迫降在韩国汉城附近的春川军用机场。
飞机降落后,卓长仁等人又控制飞机和机上人员长达8小时之久。 我国外交部接到通知后,随即向韩国提出请求将被劫持的航空器以及机组人员和乘客交给中国民航当局,并将劫机罪犯引渡给中国处理。
经我外交部与韩国代表谈判,签署了一份关于交还乘客、机组人员和飞机问题的备忘录。 6人团伙密谋“大事业” “五·五”劫机事件发生后,很快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5月15日,一条重要的线索出现了。沈阳铁路局机械设备修配厂厂长刘玉福,为了购买汽车曾经给过王彦大一张空白转账支票。
王彦大出逃前,这张支票一直没有返回。此外,刘玉福还从沈阳铁路局机械设备修配厂热处理室领取过毒品氰化钠,并将毒品给了卓长仁。5月17日,沈铁公安处依法对刘玉福进行收容审查。 据刘玉福交代,1980年6月,刘玉福认识了吴淞环保厂的业务员王彦大。
1983年3月,刘玉福想要买辆汽车,王彦大介绍他认识了辽宁省机电设备公司汽车计划员卓长仁。
卓长仁满口应承,并让刘玉福开一张空白支票。很快,刘玉福办好了支票,但是汽车却迟迟不见踪影。 3月20日,卓长仁又提出让刘玉福给弄点氰化钠,准备打猎时药山鸡和大雁用。
急于购买汽车的刘玉福欣然应允,从本厂热处理室弄了一两氰化钠。 此时的卓长仁正在为他的“大事业”绞尽脑汁,卓长仁的“大事业”就是劫机到台湾过“幸福生活”。
劫机必须有枪,于是卓长仁想到了沈阳体育学院保卫处的安伟建和姜洪军,可以利用这两个人,在值班时将沈阳体育学院保卫处的枪支盗出。于是,在卓长仁的密谋下,企盼到台湾享福的安伟建和姜洪军以及王彦大、吴云飞、高东萍,成了卓长仁密谋的核心人物。
厂长获罪劫机犯异地丧命 就这样,5月4日晚,安伟建和姜洪军利用值班的机会,盗走一把五一式手枪和两把美式手枪以及30发子弹。
临走之前,卓长仁和安伟建、姜洪军等人将毒品分别投放在沈阳体育学院的院长室和保卫处处长室的茶叶盒、水杯、暖瓶和药瓶中,企图制造混乱,以便给他们劫持飞机赢得时间。5月5日,卓长仁等人来到沈阳东塔机场,在未经过安检的情况下,直接登上了飞往上海的飞机。
1983年11月11日,沈阳铁路运输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刘玉福有期徒刑3年。 就在刘玉福等人在沈阳被审查的时候,1983年12月20日,韩国汉城高等法院以航空器运输安全罪判处卓长仁有期徒刑6年,姜洪军和王彦大有期徒刑5年,安伟建、吴云飞、高东萍有期徒刑4年。
此后,卓长仁等人被送到台湾。1991年8月16日,并不安分的卓长仁、姜洪军等人因投资期货买卖亏损,负债累累。卓长仁等人于是决定铤而走险,绑架经营土地中介的台北市国泰医院副院长王欲明之子王俊杰。
后来卓长仁将被绑架人杀害,并向家属恐吓勒索新台币5000万元。卓长仁被捕后,台湾“最高法院”判处卓长仁、姜洪军死刑。2001年8月10日,卓长仁、姜洪军被执行枪决。据《民主与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