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飞记者 记者邓飞微博直播常德抢尸案之内幕大起底
破产案蹊跷 城投公司是桃源县一家全资国企,负责桃源城建的重点项目,董事长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兼任。2008年6月12日,城投公司向桃源县法院提出申请共创公司破产。
桃源县法院做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共创公司先后三次向城投公司借款共计605万元,未到期偿还。 共创公司则强调,城投公司同样欠有共创公司的债务,包括:保证金100万元、少交付1.
64亩土地折价195万元、代安置两个拆迁户545万元,以及未能按时交地的违约金506万元。这些费用加起来,甚至远高于城投公司主张的这部分债务。 一份由中国法学会旗下的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城投公司对共创公司的债权不真实,而且此前没有向共创公司提出过清偿债务要求,且没有确权,不具有申请共创公司破产清算的主体资格。
而据共创公司法定代表人石冰介绍,破产案启动前夕,步行街的开发时间还剩18个月,共创公司团队已完成工程总量的90%,并借到一笔3000万元的款项,足以完成后续建设。
破产启动前,共创公司账上还有1000多万元的资金,足以偿还城投公司主张的债务。
统计显示,共创公司此时资产大于负债近2000万元,并非资不抵债、必须破产。但桃源县法院仍然于当年7月15日受理了此案。
共创公司在遭遇“被破产”之前,由桃源县主动牵线搭桥,借得一笔3000万元借款。桃源县法院的一份内部报告,揭示了这笔3000万元借款的真相:钱来自桃源县政府财政,却假借中间人之手,借给共创公司。
资料显示:2008年1月,步行街项目停工后,桃源县就有由县财政直接注资建设的想法,但“由财政直接注资,与财金纪律不符”,只得另辟蹊径。
2008年4月14日,桃源县委对步行街工程定调:“政府间接救盘,财政委托借资,中介规范运作”。实际操作办法是:由桃园县政府财政出资,由中间人——云南金大典当投资公司老板剪天成出面,借给共创公司。
资料显示,桃源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支付了3000万元,由剪天成作为中介,转到共创公司账上。上述举措,被桃源县方面称之为“全封闭操作,解决步行街复工开街资金问题”。
但在当时,熊剑平及其共创公司团队,对此借款的真实来由尚一无所知。2008年4月,当熊飞赴云南时,几辆豪华大奔来机场迎接,两排黑色西装的工作人员夹道欢迎,使得他对剪天成的实力深信不疑——他没有想到的是,借来的款项,竟然来自桃源县财政。
“只能牺牲开发商了” 剪天成是桃源人,曾承接过桃源当地包括财政局大楼在内的诸多工程。
巧合的是,帮助熊剑平牵线搭桥的那位县领导,正是此前桃源县财政局负责人。 2008年4月24日,在桃源县步行街协调指挥部领导的见证下,熊剑平与剪天成签订借款协议,借款月利息高达3.
18%。 协议附件显示,桃源县政府同意将给共创公司的税费优惠措施等全部金额作为担保,确保共创公司能获得这笔借款。
当年5月13日,借款中的首期2000万元资金到账。“这个时候,我们公司就活过来了”,石冰说。出人意料的是,资金到账仅仅过了两周,桃源县委一位领导、商人剪天成及其代理律师,在桃源县国税宾馆约见熊剑平。
饭桌上,有人向熊剑平提出:共创公司已山穷水尽,熊剑平要么拿2000万元走人,要么就是让共创公司破产。熊剑平认为,开发步行街历经数年,历尽曲折,眼看再有几个月就将竣工。
开街出售后至少有7000万元以上的利润,而共创公司并未资不抵债,拿到借款后足以完成剩余工程,遂断然拒绝。 几天之后的6月11日,熊剑平被当地警方拘捕。
6月12日,城投公司向法院申请共创公司破产清算。在被羁押34天后,熊剑平获释。 2009年底,一位桃源当地警察在网络上匿名发帖,披露他参与抓捕熊剑平等共创公司高管的内情:2008年6月10日,公安局领导传达了当天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的重要指示——奥运在即,桃源步行街有不少拆迁户、购房户上访,县委决定:对步行街开发商共创公司两名高管实施抓捕。
该县主要领导表态称:“为了稳定,只能牺牲开发商了!” 知情人士告诉本刊记者,为促使共创破产,桃源县委曾数次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公、检、法等部门负责人列席,被要求与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材料显示,时任常德市主要领导亦曾就共创公司破产一案作出批示,要求桃源方面依法处置,“消除奥运维稳隐患”。 此后,桃源县委书记郑弟祥在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步行街项目涉及四五百户经营户利益,已经拖延了一两年时间,随时会引发稳定问题。
“将共创推向破产,对于我们来说也是万般无奈。”郑打了一个比喻:企业养了个孩子,自己养不活了,只能拿过来,政府帮你养。
2008年7月15日,桃源县法院正式受理桃源县城投公司的申请,共创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在获悉此消息后,400多名桃花源商业步行街的购房户向湖南省委递交汇报材料,直指桃源县委县政府“恶意破产”“与民争利”,“借维稳和依法办案之名,行破产之实”。
共创公司一位员工则向媒体称,“维稳也不能脱离法律框架,不能借维稳之名消灭企业。
” 2009年6月22日,桃源县法院裁定共创公司破产。熊剑平和家属由此踏上了一条漫长的申诉之路。 2010年湖南省“两会”期间,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胡肖华等13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关于依法迅速纠正桃源县共创公司破产案的建议》,指出共创公司破产案中存在的程序、实体等诸多问题,建议湖南省高院立即责成桃源县法院“自行纠正其错误”,“或者裁定指令其重新作出裁定”。
同年3月,湖南省刑法学会名誉会长马长生、刑法学会副会长蒋兰香等六位学者赴桃源调研,随即上书湖南省高层,直指“桃源县个别党政领导,未能严格遵守宪法和党章关于‘党员和党组织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规定”。
2010年7月,胡肖华等四名湖南省人大常委赴桃源调研共创公司破产案。在此后的汇报材料中,胡肖华这样写道:“共创公司破产案,是一起典型的、由桃源县委政府精心策划并利用法院公权力作为工具而人为制造出来的案件”,“该案的处理,基本上背离了事实和法律,其违法情形令人触目惊心!
” 难了之局 共创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当地成立了破产清算组,桃源县法院指定该清算组为破产管理人。
首任破产清算组组长为桃源县农村经营管理局局长陈跃龙,其他成员则来自政府其他科局。
清算组出具的一份报告显示:经过清查,到2008年底,共创公司资产总额约有1.74亿元,而负债总额为1.54亿元,资产仍然大于负债。 该报告还称:破产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向剪天成的借款合同,并继续推进步行街的建设,预计2008年底可完成步行街的竣工验收。
到2009年6月,预购的400多购房户中近200户陆续入住。 共创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破产裁定之后,步行街项目还剩余有4万到5万平方米左右的未销售物业,依据桃源县物价局的认证价,步行街未销售房产资产价值为1.
79亿元。按照真实的市场价,则还远不止于此。
一位步行街购房户向本刊记者证实,他于2006年3月购买的商铺每平方米6000多元,目前市价已涨到1万元每平方米左右。共创公司方面表示,目前,若将剩余的已建成商铺出售,得到的资金用于偿还所有债务之余,至少还能有近1亿元的利润。
由于债权人大会并未得出一致结论,囿于司法程序,这部分商铺暂时仍无法变现成资金。 2010年1月,桃源县当地曾试图组织对步行街未出售的商铺、房屋进行拍卖。
由于程序上未经债权人大会同意,遭到共创公司股东们的激烈反对,拍卖随即被湖南省高级法院和常德市方面叫停。此后,步行街的其他铺面再未启动商业销售,闲置至今。
2010年11月23日下午,本刊记者在桃源县桃花源商业步行街看到,这条位于县城最中心地带、长约600米的街道,路面和配套的雕塑、绿化工程均已完工。临街一楼铺面近40%已有商户入驻,大多为服装店,部分商户表示自去年底就已进驻并开门营业。
步行街商户介绍称,由于诉讼破产等纠纷,步行街一直未能正式开街,虽然处于城中心,但整体商业氛围还不够浓厚,故生意清淡。
一位曾在桃源县步行街协调指挥部担任过重要职务的老干部,事后如此回忆:“本来顺理成章处理的事,弄得错综复杂,难以了结。好好的步行街,结果迟迟不能开街。
” 2009年7月,《人民法院报》曾以“审一破产案,救一商业街”为题,报道了共创公司破产案。报道引用桃源县法院院长覃红卫的表述,称:该案是新破产法实施后,湖南常德市首例房地产公司破产案件。
该案件涉及众多购房户、建筑民工,极易引发不稳定因素,该院“贯彻执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较好平衡了各方利益”。 而在共创公司股东们看来,共创公司破产案,只是当地政府“维稳”名义下对民企的公开抢夺。
已预购步行街房产的购房户亦在上访材料中称:共创公司破产案,实际上是“桃源政府请客,债权人埋单”,“说得直接点就是与民争利”。
2009年8月13日,在共创公司被裁定破产之后两个月,开发商熊剑平被以涉嫌骗取银行贷款罪批捕。此后,熊的母亲李连枝老人多次前往桃源县委书记郑弟祥位于常德市区的家中申诉,并曾于2010年11月12日,将郑家的玻璃门砸破。
与此同时,共创公司破产案正在湖南省立法、司法和行政机关之间,经历着反复的研讨、判断。
2010年9月,由于认为湖南省高级法院未能及时就桃源法院的破产裁定作出纠错的意见,部分湖南省人大常委宣布,将在9月底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上,提出对湖南省高级法院的质询案。
此后,质询案并未提上议事日程,但在湖南省人大的主持下,湖南省高级法院、常德市、桃源县等各方汇集一起,就共创公司破产案进行专题研讨。 据接近湖南省人大的内部人士透露,目前,湖南省人大和省高级法院方面已在尽力协调共创公司破产一案,以防止出现人大代表杯葛湖南省高级法院的尴尬情形。
11月26日,湖南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聂叙昌向本刊记者证实:共创公司破产案目前正按照省领导“公正算账,案外协调”的工作思路,由常德市方面组织查账。
常德方面已成立由市委巡视员牵头的协调组,乐观预计,将在2011年春节前完成账务清查工作。
聂叙昌表示:在“查账”完成之后,如果算下来仍然是负债,说明当时的破产决定是正确的;如果算下来还有盈余,则这个利润应该归开发商。 就在该案走到启动重勘的节点之时,2010年11月19日,熊家母亲在家中意外死亡并被“抢尸”。
由于网友对“抢尸”事件的网络直播,该事件随即发酵为备受舆论关注的公共事件。而围绕桃源共创公司破产案引发的政商博弈,亦远未结束。
11月22日上午9时许,李连枝老人的遗体在被夺走近60个小时后,归还给家人。 11月23日上午,老人遗体被送回老家─鼎城区尧天坪,举办丧事。
23日下午2点,桃源县检察院撤销了对熊剑平的批捕令;3点多,他回到老家,给母亲磕头、守灵,未语泪先流。 前来做法事的一位道士带着二胡。
熊剑平触景生情,接过二胡拉起了“二泉映月”。 琴声如泣如诉。一曲未终,这位48岁的中年汉子,在母亲的灵柩前泪流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