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成邓丽君 南京“邓丽君主题餐厅”被判赔邓丽君哥哥10万元
南京玄武区法院日前对南京“邓丽君主题餐厅”被诉侵权案做出一审判决。南京独加试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家试唱公司”)停止使用邓丽君的姓名和肖像,向邓丽君三哥邓长富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邓长富经济损失10万元、维权支出费用4467元,合计104467元。由于双方均提出上诉,所以判决尚未生效,目前餐厅仍在继续营业。
法院认为,邓丽君虽不是姓名权、肖像权的主体,但其姓名、肖像仍应受到法律保护。作为著名歌星,邓丽君去世后其姓名、肖像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独家试唱公司在未取得邓丽君近亲属授权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邓丽君的姓名、肖像从事餐饮业经营牟利,该行为属于侵权。
据了解,该餐厅使用已故著名歌星邓丽君的姓名和肖像作为主题,餐厅开业后围绕着“邓丽君主题”展开了推广与宣传,引起邓长富的不满。去年底,邓长富将该餐厅告到南京玄武区法院,他请求法院判令这家餐厅立即停止使用邓丽君的姓名和肖像,并公开道歉。此外,还要求餐厅赔偿经济损失8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以及10万元的维权合理支出,共计100万元。(记者 徐慧 郭诗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