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泽渊教授 龚瑜与卓泽渊 让新闻监督与公正司法良性互动——访中央党校教授卓泽渊
新闻监督与公正司法难舍难分。从大处讲,二者都为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都是法治中国的组成要素。但二者有时又会在具体案件中发生冲突。如何把握二者的关系,实现新闻监督与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呢?1月18日,记者在第三届中国新闻法治建设学术峰会上专访了中央党校教授卓泽渊。
记者:新闻监督应该客观、真实、平衡,并且有利于司法公正,这是新闻人的职业良知和社会责任的体现。请问如何做到这一点?
卓泽渊:首先,让媒体来自律。媒体不是记者的媒体,尤其不是某个记者的媒体,记者写的稿子代表媒体的立场和声音。因此,媒体内部要有健全的审稿、签发程序,这个程序就是自律。此外,媒体出于塑造自身社会形象、社会声望、社会评价的目的,也应加强自律。
第二,让市场来选择。如果一家媒体老说假话,老做虚假报道,它所发出一个个新闻老被其他媒体修正,那么它在未来的市场中还有点击量、收视量、订阅量吗?公众还会相信它吗?没有了消费者,媒体将很难在市场上立足。因此,要借助市场的力量,让新闻的真善美战胜假恶丑,凝聚新闻正能量。
第三,让诉讼来约束。不管媒体是帮原告说话还是帮被告说话,虚假的新闻和不良的新闻,都有受害者。如果有人认为自己受害了,向法院控告,法院就要受理。凡是利用新闻来谋取不当利益,构成侵权的案件,法院都应公正裁判,让违法的新闻报道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记者:新闻监督的聚焦效应和放大效应,难免会对司法造成冲击。如何对待新闻监督带来的这种影响呢?
卓泽渊:司法不能是一棵草,风一吹来两边倒。司法应该如山,任凭狂风暴雨,我自岿然不动。但是,没有法官如山,哪来司法如山?因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要求,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法院应不受干扰,必须排除来自法院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干扰。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何谈裁判者的坚定性、自主性、公正性呢?
新闻监督会干扰公正司法吗?我认为不会。我没有看到哪一个新闻监督直接干扰了公正司法。准确地说,所有的干扰,都是新闻透过权力,让权力作用于司法,才使司法失去了坚定性、自主性、公正性。正是有权力主宰司法的人经不起新闻报道的动摇,而动用权力影响了司法,才对正常司法造成了干扰。
所以,不要怕新闻监督,只要有坚定如山的司法,有独立的、公正的、权威的司法,就能无所畏惧。(徐 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