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贪官情妇许秋琳行贿200万前夫称不知情
原标题:贪官情妇许秋琳行贿200万 前夫称不知情
■漫画:王云涛
吴松光对最大一笔贿赂款翻供,只承认两次共向揭阳市公路局原局长郑松标行贿32万元
继揭阳原市委书记陈弘平情妇“许小婉”(即许秋琳)上月受审时为前夫吴松光五度求情后,昨日上午,吴松光涉嫌行贿一案在佛山中院开庭审理。
检方指控被告人吴松光单独或伙同许秋琳为了获得公路工程向揭阳市公路局原局长郑松标、揭阳市公路局总工程室原主任罗荣辉等人行贿共计人民币237万元、港币7万元,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吴松光当庭认罪,但否认行贿吴松光200万元,因为钱是前妻送的,自己不知情。
吴松光说:“许秋琳每个月大概给我3万元花。”
指控
伙同许秋琳行贿多个官员
起诉书指控,2007年至2010年间,吴松光与其前妻许秋琳在郑松标、罗荣辉的帮助下,通过挂靠一些公司开始承包揭阳市公路局包括省道236线、国道206线、国道324线的大修工程或者改造工程、潮汕机场进场路主体工程等7大项目工程,工程造价估计总计8.7亿余元。
吴松光为了感谢两人的帮助,单独或伙同许秋琳送给郑松标共计人民币232万元,送给罗荣辉共计人民币3万元、港币7万元。
此外,吴松光为了调入揭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工作,请求时任揭阳市公安局一位领导林某帮助,在成功调入后,吴松光在林某办公室送给其现金2万元。
检方认为,吴松光伙同他人或直接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共计人民币237万元、港币7万元, 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吴松光与许秋琳于1993年登记结婚,2005年离婚。2007年初,许秋琳与时任揭阳市长的陈弘平结识并成为其情妇。2008年正式注册成立了揭阳市润昕建安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吴松光,实际控制人是许秋琳。不过,离婚后两人仍一直住在一起,吴松光还一直在润昕公司里为许秋琳打点人情交际。
辩护
对纸箱装200万行贿官员并不知情
关于向郑松标行贿,吴松光确认向郑松标行贿两次,分别为20万元和12万元,但对检方指控行贿最大的一笔200万元人民币给郑松标,吴松光表示并不知情。“2009年底,当时她告诉我去郑松标的办公室,就没有说其他了。”吴松光说。
吴松光透露,2009年8月,吴松光接了许秋琳的电话,得知郑松标母亲在省人民医院住院,吴松光前往医院探望郑松标母亲,并把12万元现金装入一个红色塑料袋,放入她病房的床头。
“2004年至2008年间,郑松标会提前给我们打招呼,让我们及早去投标,但具体如何做,我不清楚,都是许秋琳去办的。
我送给郑松标的钱,除了12万元,是平时搞关系应酬许秋琳给我的,其他钱都是许秋琳事先准备好的。”吴松光称。
公诉人回应称,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吴松光对这200万元的行贿款有详细的交代,明确知道纸箱里装了200万元人民币,吴松光当庭翻供不可信。吴松光与许秋琳虽然离婚,但“有钱一起赚,有钱一起花”,吴松光充当的角色既是法人代表,又是吴经理,因此应当对其行贿承担一定的责任。
吴松光的辩护人认为,吴松光是以单位的名义,为了单位的利益给郑松标和罗荣辉送钱,故而其不应该被认定为个人行贿,而应该认定为单位行贿。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许秋琳,业务主要由许秋琳管理和决策,吴松光只是平时帮忙许秋琳管理公司,“钱一起挣一起花”不属实,吴松光是在许秋琳的安排下做出行贿行为。此外,吴松光有坦白的情节,希望法庭减轻或从轻处罚。庭审结束后,法庭没有当庭宣判。(胡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