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刘可清 刘赐贵辞去市长职务 刘可清为厦门市代市长

2017-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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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昨举行任命刘可清为厦门市代市长同意刘赐贵辞去市长职务昨日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刘可清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同意刘赐贵辞去市长职务.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国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明聪.黄杰成.苏文金.何清秋.陈昭扬.杨金兴.黄诗福,秘书长郑庆勋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市长刘赐贵,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厦门海事法院领导列席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黄笑影到会作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昨举行

任命刘可清为厦门市代市长

同意刘赐贵辞去市长职务

昨日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刘可清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同意刘赐贵辞去市长职务。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国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明聪、黄杰成、苏文金、何清秋、陈昭扬、杨金兴、黄诗福,秘书长郑庆勋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市政府市长刘赐贵,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厦门海事法院领导列席会议。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黄笑影到会作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会议审议并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赐贵辞去厦门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关于刘可清代理厦门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关于陈国猛代理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因到退休年龄,会议决定接受郑庆勋辞去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张尚清为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周内金为厦门海事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于伟国说,刘赐贵同志任厦门市代市长、市长以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团结和带领市政府一班人,为厦门的发展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和心血,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市人大常委会对此表示感谢!相信刘赐贵同志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一定能创造新的业绩、作出新的贡献!

刘赐贵在发言中说,在厦工作的四年间,尤其是在主持市政府工作期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市政府和我本人的工作,给予了热情的指导、真诚的监督和大力的支持,在此向大家致以衷心感谢!在新的岗位上我一定会全力做好工作,认真履职,回报大家对我的良好祝愿和期望。

刘可清在作任职发言中对中央和省委的决定表示坚决拥护和服从。他说,到厦门工作,感到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有决心、有信心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尽心尽力、恪尽职守。为此将做到:与时俱进、加强学习;狠抓实际,致力发展;依法行政,接受监督;为民谋利,清正廉洁。

本次会议还举行了颁发任命书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