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郑剑锋 屏南县原县委常委郑剑锋被移送司法机关
东快讯(记者吴静)东南快报记者从宁德市纪委获悉,日前,宁德市纪委将屏南县原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教工委书记郑剑锋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相关新闻 平潭、永泰纪检部门通报10起问题 东快讯(记者吴静)近日,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永泰县纪检部门对前一阶段明察暗访中发现的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
1.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党委副书记、调研员陈人寿,违规驾驶公车携带家属看望亲戚,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原平潭县教育局驾驶员林雄晖,私自驾驶该局公车到流水镇渔家村海鲜楼办理私人事务,被辞退并责令其补缴相关费用。
3.平潭县澳前镇政府长期租用社会个人车辆,且未进行公开招租和租金询价比选。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镇党委书记游小峰、镇长翁彬进行诫勉谈话,并责成其立即终止租用车辆行为,解除租车协议,退还租用车辆。
4.永泰县广电局局长朱德灿违规使用公车去福州处理房子装修事宜。县纪委已进行党纪立案调查。
5.芦洋乡政府事业干部何祖福,擅自离岗累计137天,平潭综合实验区效能办已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6.
平潭县城中小学教师韩玮,在编不在岗。平潭县教育局给予韩玮辞退处理。 7.平原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林述谷值班,未安排好值班带班工作,造成镇政府当天上午无人在岗值班。
受诫勉教育一次。 8.平原镇村镇规划办公室主任王远成值班脱岗,受诫勉教育一次。 9.平原镇政府科员林小兰值班脱岗,受诫勉教育一次。
10.永泰县岭路乡党政办负责人詹传良违规驾驶公车参加朋友宴请。县纪委已对詹传良进行党纪立案调查。 厦门同安区纪委通报4起问题 东快讯(记者吴静)近日,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纪委通报今年以来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1.区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洪清用公车私用、两次用单位公车加油卡为自家小轿车加油。区纪委于2014年2月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及为私车加油产生的费用。
2.区农业资源管理所所长廖梓明公车私用、多次用单位公车加油卡为其个人摩托车加油。区纪委于2014年2月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及为私车加油产生的费用。
3.区交通运输管理所副所长张炳锋公车私用问题。区纪委于2014年5月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4.同安国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许建文公车私用问题。区纪委于2014年8月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