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兰英个人资料简历】郭兰英欠600万巨款房产被查封
核心内容:郭兰英个人资料简历,郭兰英1929年12月生于山西平遥,中国女高音歌唱家,晋剧表演艺术家,歌剧表演艺术家,民族声乐教育家。中国文联第四届全国委员,中国音乐家协会第二、三届理事。
1982年到中国音乐学院任教,1986年在广东番禺郭兰英艺术学校任校长。1989年荣获中国首届“金唱片奖”;2005年荣获首届中国电影音乐特别贡献奖等。
代表作品
我的祖国、南泥湾、白毛女、人说山西好风光、小二黑结婚
1个人经历
1946年秋,郭兰英在张家口离开戏曲团,参加华北联合大学文工团,开始从事新歌剧事业。
1947年,郭兰英进入华北联合大学戏剧系边学习边参加秧歌剧《王大娘赶集》《夫妻识字》《兄妹开荒》等剧目的演出
1947年11月,郭兰英转入华北联大文工一团在石家庄演出歌舞剧。
1949年4月,郭兰英随中国青年代表团参加了在匈牙利举行的第二届世界青年学生和平与友谊联欢节,以演唱《妇女自由歌》获奖。
1949年5月,郭兰英随中国青年代表团去往布达佩斯参加第二届世界青年联欢节。
1949年,郭兰英担任文联第四届全国委员,中国音协第二、三届理事。
1956年,郭兰英为电影《上甘岭》配唱插曲《我的祖国》。
1961年,郭兰英的歌剧《春雷》拍成电影艺术片。
1963年,郭兰英举办独唱音乐会,开创民族声乐个人演唱会的先例。
1976年,郭兰英在庆祝粉碎“四人帮”文艺晚会中演唱《绣金匾》。
1979年,郭兰英的晋剧《金水桥》拍成电视戏曲片。
1981年,郭兰英举办歌剧片段晚会,到中国音乐学院任教。
1983年,郭兰英参演春晚歌曲《一道道水来一道道山》。
1985年,郭兰英开始在广东番禺创办民族艺术教育事业。
1986年,郭兰英在广东创办郭兰英艺术学校(原名:广州中国民族民间艺术专业学校),任校长。
高龄收徒
阿宝10年前参加央视《星光大道》后一举成名,他也成为首位正式在全国发行唱片专辑的乡土民歌手。日前在央视《回声嘹亮》的录制现场,45岁的阿宝正式拜85岁高龄的中国女高音歌唱家郭兰英为师。据悉此番郭兰英高龄收徒,阿宝或成其关门弟子。
拜师现场,阿宝特意邀请李谷一、毕福剑作为观礼嘉宾。他先从《星光大道》走出后十年来的成绩进行了汇报,随后他依据传统礼节向郭兰英行叩拜礼,并敬上谢师茶。郭兰英弟子众多,李元华、万山红、刘玉玲等,老一辈歌唱家里,马玉涛、任桂珍等也都向她学过艺。郭兰英对于收徒的苛责以及对艺术的严谨,在圈内是出了名的。
郭兰英说,之所以肯收下阿宝,是看中他身上的三点:一个是孝顺,听他的《老爸老妈》就知道这孩子的心在哪里,不忘父母;第二是他不忘恩情,十年前他从《星光大道》走出来,多少年只要《星光大道》有需要,他就一定会出现;第三就是不忘观众,阿宝知道自己的根在哪儿,到现在在北京还坐地铁出行,没有明星架子。
5人物评价
郭兰英的歌从解放前唱到解放后,从战争时期唱到建设时期。几乎中国革命的任何一个时期都有郭兰英的代表作品。在这一点上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与她相提并论。甚至在一些历史记录片中也会不止一次地使用郭兰英的镜头。
郭兰英在60年的从艺生涯中,不懈地努力探索,为中国民族歌剧表演体系的建立和民族演唱艺术的发展做出了开拓性的贡献。她塑造的喜儿、小芹、胡兰子等光辉夺目的舞台艺术形象,受到广大群众的喜爱。她是中国民族新歌剧的杰出代表人物。(北京日报评)她深入生活,在全国各地巡回演出;她遍访五大洲各国,传播中华民族文化艺术,多次受到国内外的艺术嘉奖。
艺术家郭兰英欠600万巨款房产被查封 郭兰英简历近况老公照片资料背景简介。郭兰英作为老一代艺术家的代表,拖欠巨款的原因值得深究啊!郭兰英的好名声千万不能毁于一旦!
郭兰英
近日,因演出民族歌剧《白毛女》而一举成名的艺术家郭兰英被曝出拖欠工程款600万元,她创办的艺术学校部分房产被查封。昨日,记者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求证此事,据法院通报,郭兰英艺术学校所有的位于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市广路250号的两处房产已被查封。
《南泥湾》原唱成“老赖”?
83岁的老艺术家郭兰英居然成了“老赖”?日前有媒体报道称,郭兰英艺术学校因拖欠江西一公司工程款,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番禺区法院于今年10月底查封了番禺区市广路250号的歌剧院和招待所。
据悉,郭兰英曾主演过歌剧《小二黑结婚》、《白毛女》等,其演唱的歌曲《南泥弯》、《我的祖国》风行中国大地。上世纪80年代,怀揣着为民族歌坛多培养人才的想法,她来到广东番禺办起了郭兰英艺术学校(原名:广州中国民族民间艺术专业学校),任校长。
学校负责人:不知道有此事
据媒体此前的公开报道,为办这所学校,郭兰英几乎倾其所有。年近古稀的郭兰英到了2000年时,仍在学校坚持教学。郭兰英艺术学校目前日常事务由负责人吴挺安管理,吴挺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关于郭兰英女士财产查封一事子虚乌有。吴称与郭兰英女士向来以母子相称,并不知道有此事发生。但吴挺安并未对学校财产是否被查封作出答复。
记者昨日从番禺区法院获悉,依据今年6月11日生效的(2011)穗番法民三初字第1016号《民事判决书》,被告郭兰英艺术学校支付原告工程进度款600万元,因原审被告郭兰英艺术学校未在生效判决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权利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2年9月14日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番禺区法院于2012年10月11日作出了(2012)穗番法执字第4642-1号《执行裁定书》,查封了被执行人郭兰英艺术学校所有的位于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市广路250号的两处房产。被执行人郭兰英艺术学校并未向本院提出过执行异议。
番禺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该院将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目前本案处于正常的执行程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