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余政储出【2013】69号地块项目二期批后修改进行公示的说明
余政储出[2013]69号地块项目二期位于余杭区南苑街道,东至竹管井浜,北至临东路,由杭州高庆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根据交警审查意见以及优化调整商业、办公布局,优化外立面造型,提高整体品质的需要,现对项目原施工图做如下局部调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二、修改内容
(一)总图
3号裙房南侧车库出入口2往西移动2跨;地面停车位布置调整(数量由51增加到81辆);五层北侧连廊屋顶取消采光天窗;屋面机房、设备管井出裙房屋面位置调整。
(二)地下室
车位、车道布置调整,其中地下二层防火分区-2D5增加机械车位(地下停车位共减少31辆);排烟机房、送风机房面积调整;隔油机房、控制室、强电间和弱电间、PD管井位置调整;增加扶梯FT2-D及扶梯厅,电梯XZ-DT2Q-1和XZ-DT2Q-2及电梯厅;增加3号楼自行车库面积;东南角2#汽车坡道调整。
(三)建筑平面
1、 1-4F部分实体隔墙位置调整; 3号塔楼1-5F 核心筒南侧扶楼调整; 3号裙房1-4F东北角货梯调整到南侧;3号塔楼1-5F 核心筒东侧商场电梯由3台改成2台,并调整位置至J~H轴、31~33轴处;大卖场1-3F坡道扶梯布置调整;3号裙房1-3F扶梯调整、增加;2号裙房东侧R轴,19-20轴处增加B1~5F电梯两台。
2、一层平面: 1号裙房南侧室外架空通道改成室内商业(计容面积增加280平方米);2号裙房增加扶梯至地下室;3号裙房东北角卸货区改成商业(餐饮)(计容面积不变);3号裙房南侧卸货区布置调整、南侧车库出入口2往西移动2跨、开关站取消改成垃圾房; 3号塔楼核心筒东侧卫生间及原电梯厅改为物业用房(此处物业用房面积增加90.69平方米、计容面积不变)。
3、二层平面: 1号裙房增加挑空(计容面积减少170平方米);2号裙房南侧平台增加挑空(计容面积减少70平方米)、物业用房改成空调机房(此处物业用房面积减少64平方米、计容面积不变);3号裙房F~H轴,23轴处布置物业用房(此处物业用房面积增加40.50平方米、计容面积不变);立面造型边界微调(计容面积增加10平方米)。
4、三层平面:1号裙房局部室内商业改成阳台(计容面积减少20平方米)、增加挑空(计容面积减少170平方米);2号裙房物业用房部分改成空调机房(此处物业用房面积减少63.97平方米、计容面积不变);3号裙房K~P轴,24轴处布置物业用房(此处物业用房面积增加35.19平方米、计容面积不变);立面造型边界微调(计容面积增加10平方米)。
5、四层平面:1号裙房屋顶增加电梯,钢楼梯位置调整(计容面积增加60平方米);2号裙房局部室内商业改成阳台(计容面积减少15平方米)、物业用房部分改成空调机房(此处物业用房面积减少63.97平方米、计容面积不变);3号裙房W~X轴,27~28轴处布置物业用房(此处物业用房面积增加80.55平方米、计容面积不变);立面造型边界微调(计容面积增加6平方米)。
6、五层平面:1号裙房屋顶增加电梯、卫生间(计容面积增加70平方米);2号裙房物业用房部分改成空调机房(此处物业用房面积减少98.59平方米、计容面积不变)、局部室内商业改成阳台(计容面积减少15平方米);3号裙房C~D轴,31轴处布置物业用房(此处物业用房面积增加43.
6平方米、计容面积不变)、西侧增加夹层(计容面积增加345平方米);1号裙房屋面至3号裙房屋面的钢楼梯位置调整;南侧连廊出屋面位置修改,屋顶钢架侧墙、玻璃顶取消(计容面积减少345平方米), 北侧至屋面的出入口取消;夹层挑空范围修改(计容面积减少20平方米)、立面造型边界微调(计容面积增加4平方米)。
7、六层平面:1号裙房夹层范围修改(计容面积增加40平方米);北侧连廊屋顶取消采光天窗。
8、1号塔楼四~二十层、2号塔楼七~十四层、3号塔楼七~十四层隔墙、房间开门调整。
9、立面修改:立面玻璃、铝板、百叶和救援口位置调整;立面分割、凹凸造型优化;立面广告牌位置明确、LED屏位置调整;一层商业部分立面门位置调整;为遮挡屋面设备1号裙房南侧,2号裙房东侧以及3号裙房西侧和东侧的部分女儿墙高度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