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广丰梅端杰 转载:江西省广丰县方正公司梅端杰偷税达1 158亿元
近来,社会上出现了一些不负责任的流言,甚至以此为借口对国家黑滑石资源非法开采。为正视听,方正公司有必要作以下说明。 非议之一:在拍卖萍塘矿时,上饶市国土局承诺在2012年以前不再在广丰县新设黑滑石矿权,影响了广丰县资源的有效利用,更不利于黑滑石深加工产业的成长与发展。
事实并非如此。这是因为: 1、方正非矿公司以9080万元价格拍下萍塘矿本身就是对广丰县矿业发展的重大事件。 2005年,方正公司通过公开竞标,获得了萍塘矿的采矿权,这在广丰矿业发展史上,是一个重要的事件。
首先,通过竞拍,使国家的资源价值得到了最大的体现;而最大的得益者正是广丰县政府。广丰县政府不仅获得了巨额的资源收益,而且,在拍卖达成后即向方正非矿公司提出了年税费包干518万的要求,而原开采权获得者仅承诺纳税100万且并无兑现,方正公司在支付如此巨额资源价款后,同时要承担如此高额的税费负担,不得不在获得采矿权的前几年通过举债而兑现纳税承诺的。
这些税费的收益者也仍然是广丰县政府。 2、广丰县黑滑石由一家有实力的公司独家经营是维护广丰县矿业有序发展的必要。 广丰县是在国内最先通过矿产权相对集中,而保护国家资源的县域,并得到了广泛的高度评价。
上饶市国土资源局,之所以承诺在2012年之前不再在广丰县新设采矿权,就在于保证在一个不太长的时间内在该县内维持一个独家经营的局面。这对继续制止曾经在广丰县黑滑石矿无证、非法开采、滥挖乱采现象是之关重要的;这一政策的实施更进而结束了在广丰县黑滑石国家无税收、财政无收入、国有资源大量流失、矿业生产无序的局面。
如果市国土局不负责任地一个接一个地出让矿权,只会人为地导致供过于求的市场格局,是不利于对国家资源的有效管理的。
3、上饶市国土局的政策是国家对矿产资源尤其是潜在价值巨大的资源实施限量开采的具体体现。 上饶市国土局的这一承诺更为重要的意义在于严格实施了国家对那些具有潜力的矿产资源进行限量开采的政策。
在2005年拍卖时,国内并无黑滑石深加工的技术;至今,我国在利用黑滑石深加工方面的技术仍然大大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在这一条件下,不进行限量开采,对矿权的发放必须根据市场需求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效控制,黑滑石资源将只能在低经济效益下被滥用。
另一方面,上饶市国土局的限量开采政策,也是对取得采矿权企业的合理保护政策,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部门的正确行为。试想,一个企业刚以数倍于评估价取得了矿权,如果政府又继续推出其他黑滑石矿权,一旦出现供大于求的市场格局,市场价格大幅下滑,那会造成竞拍企业的破产倒闭,企业的税收如何完成?更重要的是会使整个矿产资源拍卖出让的政策难以为继。
事实也证明,取得采矿权的方正非矿公司是一个有远见、负责任的企业。
广丰县政府在企业以如此高价获得采矿权后又提出了大大高于依法征税的可能税额的高额定税,这是只顾本地方利益,不顾国家资源有效利用的大局的做法。在一般情况下,这两项压力都足以使企业不得不组织大规模开采,以尽快实现资金的周转,既尽快收回投资,也为完成派税任务。
但是,方正非矿公司并没有这样做。而是严格限产,一方面培育和开发市场,另一方面支持并探寻深加工的技术可行性。
在开拓市场方面,方正非矿公司组建了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严格销售纪律,终于使黑滑石原矿的市场价格从起初的每吨50元,上升到现在的每吨80-85元。即使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也宁可采取限产的方式,而继续维持了该资源的市场价格。
如果不是上饶市国土局的正确政策,这一良好的市场格局是根本不可能出现的。 4、那么,目前广丰县的资源开发方式能否满足深加工的需要呢? 回答这一问题时,首先要看到,由于上饶市国土局的正确政策,以及方正公司自身的远见,目前在国内最为关心并实施黑滑石深加工探索和实践的企业就是方正非矿公司了。
早在5年前,在现金流十分困难的条件,方正非矿公司就先后投入数百万元,与清华、北大和中国非金属矿集团的相关研究机构与人员合作,从事相关黑滑石深加工的研究,并终于使国内初步形成了一支专业研究黑滑石深加工的队伍。
而且,也与其他从事着相关研究和探索的企业保持了十分广泛的联系与合作。方正非矿公司先后5次左右约同广丰县委倪美堂书记前往深加工项目企业进行考察;倪美堂书记也先后两次左右约同方正非矿公司出行考察相关项目;县长周霞光也多次共同考察项目。
2010年2月26日由方正公司出资,在北京举办了由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数十家国家级媒体、多个国家部委的领导参加的广丰黑滑石的推介会(此会,上饶市发改委派员出席,广丰县委县政府得到了邀请而没有出席。
)。因此,广丰县委县政府完全知道方正公司进行着大量的与黑滑石深加工相关的巨大努力。
事实上,目前已经与若干企业签订、正在签订或准备签订合作协议。合作的规模都不为小。比如,现已与香港丰年华集团公司签约的合作就是方正非矿公司以自己的质量最优的矿点茶坞弄矿点入股,而方正公司只占49%的股份,而让丰年华公司占51%的股份才达成的合作协议。
其中更值得指出的是,对该资源的价格,市场价格为每吨120元,而方正非矿公司是以每吨50元的资源折价与对方合作的。可见方正非矿公司在对待合作时的基本态度是十分合作的。
其次,方正非矿公司对愿意进入黑滑石深加工合作的任何其他企业,也从来持着开放的态度:凡是有相应加工技术的企业需要资源,方正非矿公司都愿意以低于市场的价格提供相关资源。
之所以至今并没有达成相应的实质性协议,并不是方正非矿公司没有意愿,而是所谓的合作方并无加工的技术。方正非矿公司所拒绝的是以深加工为名企图倒卖黑滑石从而把黑滑石市场搞乱的行为。这一类行为,不仅对方正非矿公司不利,归根到底也对黑滑石深加工产业的发展不利,对广丰县不利,对国家的资源利用更为不利。
非议之二:其实,萍塘矿的资源并无缺少,省国土厅批准扩界开采,至少是十分不公正的。 真是这样吗? 1、发现萍塘矿资源量有误是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严格确认的。
由于2005年在资源拍卖前的勘探工作做得不够细致,原勘察报告为6米的泥层,方正公司实际投入近2000万元开挖了80余米还不见滑石矿,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生产,加之还要即时承担资源拍卖价的利息、政府的高额派税,如果不是公司的资金运作,一般企业早已经困死了。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方正非矿公司向有关部门报告了以上情况后,由中国建筑材料地质勘察总队于2005年12月进场重新勘察,2006年3月6日完成野外作业,在同年5月底提交的重新勘察报告中确证由此而减少的资源量为133万吨,并由该单位提出了补偿相同资源量的地质位置。
以上过程都通过相关政府部门按合法的程度,按规范操作规程进行的,是阳光的、公开的、公正而合理的。
2、批准方正非矿公司扩界开采是合法、合规、合理和合情的。2006年9月省国土厅办公会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同意以顺延承包期一年和补足资源以解决上述问题。
但是,在实施该决议中仍然碰到颇多困难。在广丰县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经过公司的艰苦努力,终于在2009年补缴了扩界资源的评估价款527万多元后,使相关矿产产权得到了落实:此次扩界资源为295万吨,采矿期至2012年12月。
此次操作的政府部门仍然是阳光的,是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进行的,程序是合乎规范的,进行资源评估的公司是通过公开摇号确定的,评估价也是根据评估期的市场具体情况,即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条件而做出的。
因此也是合情、合理的。 3、在批准了方正非矿公司扩界开采后,社会上出现了一种传言,说是“萍塘矿的资源量与拍卖确定量相比,并没有少。”这是不实之言。 实际情况是,2005年招标的矿点面积为0.
062平方公里(即120米乘300米的面积),其中进行了勘探的区域为120米乘200米的面积,这是资源的核心区,其评估储量为260万吨,而拍卖的总储量也即企业以9080万元所获得的总开采量是指0.
062平方公里的储量,那肯定是在260万吨以上的。而事后发现,核心区的储量少了133万吨。这是确实的缺失,其所剥离的土石至今基本还在现场。而在核心区缺失133万吨的情况下,在整个0.062平方公里内的总储量,即包括了核心区外的低品质矿或不太集中的矿量的总和还有260万吨左右。
这一部分低品质及不太集中的矿,是包括在9080万元的矿价内的,方正非矿公司是已经付了矿价的,并不是所谓多出来的储量。
而扩界的矿量是弥补核心矿区所缺失的133万吨储量,以及弥补因多剥离大量表土的投入以及所延误的生产周期的。正如前文已经分析,这是完全合法、合规、合理、合情的。总之,根本不存在所谓“萍塘矿的资源量与拍卖确定量相比,并没有少”,这只是那些企图非法开采黑滑石矿者故意制造的不实之言。
总之,某些人以此为由的开采,才是非法、违规、无理的行为,应当得到政府的坚决制止。 最后需要指出,当前广丰县黑滑石产业发展中尤其是深加工产业发展中所面临的困难,其实质是什么呢?一方面,这是广丰县少数人企图获得新的采矿权,甚至采取非法开采的手段,以达到获取国家资源,从而把得之不易的通过广丰几代县委、县政府共同努力才实现的矿业市场秩序搞乱;另一方面,县级政府对已经拥有核心技术、又具备资金与市场条件的方正非矿公司及其合作者采取不及时给予土地的方法进行阻挠;比如,方正非矿公司与香港丰年华公司早已经签了合作合同,而且,市发改委也早已为该项目所审批的土地,已经过去了数月,至今土地没有交付使用,使该项目无法具体实施。
同时,有些人士却在散布方正非矿公司不配合发展黑滑石深加工的不实之词,企图把深加工没有发展起来的责任强加到方正非矿公司的头上。 方正非矿公司诚请有关上级领导部门和领导同志,明察秋毫,分清是非,并支持真正为广丰黑滑石的发展作了贡献的企业在大力发展黑滑石深加工产业中的行为给予充分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