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韩长安违法事件 长治市将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原标题:“冬季严查行动”重拳严打环境违法
为期三个月的全市保障环境空气质量“冬季严查行动”从11月1日起拉开帷幕,2017年1月31日结束,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为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完成提供执法保障。
此次行动旨在通过暗查、夜查和突击检查等方式,围绕污染防治设施执法监管、扬尘污染源环境监管、垃圾与秸秆禁烧工作、取缔“十小”企业等内容,严查敏感区、严控区、监管区三个区域。行动突出四个方面:一是在全面强化辖区内各类污染源环境监管基础上,重点检查发电、钢铁、焦化、水泥(粉磨站)、化工、玻璃等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及各类燃煤设施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依法查处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偷排偷放、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严查各类建筑工地、物料堆场、储煤(焦)场、砂(石)开采存储场、煤焦发运站、石灰(铝矾土)储场、混凝土搅拌站等场所的扬尘污染防治设施。三是开展垃圾与秸秆禁烧工作。落实职能部门和县、乡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建立部门领导包乡(镇),乡(镇)包村(组),村两委成员包街(地块)、包田到户的工作网络。四是取缔“十小”企业。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取缔“十小”企业。
为确保严查行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长治市环保局成立了督查组,对严查行动富有成效的县市区宣传表扬、推广其经验;对成效不大、推进不力的县市区将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记者 张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