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士余怒批野蛮人的讲话犯下大错!(转载)
刘士余怒批野蛮人的讲话犯下大错! 首先,用"文革"批斗走资本的恶毒语言攻击所谓土豪,将巴菲特丶王健林丶许家印等一网打尽,仇富甚至要杀富的心理变态令资本市場恐惧万分!如此极左式倒行逆施令人发指!因为这直接违背三中全会精神。
第二,依法治国,中国方能长治久安; 依法和"三公"原则管理政券市場,资本市埸方能平稳发展。刘士余不仅背离"三公"偏袒被收并购方,殊不知增持或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是《证券法》赋予的权利,每一手(股)或买一亿手(股)均是可法行为。
刘士余怎能界定买卖一手股票为天使,买卖一亿股票为妖精、野蛮人或害人精?! 第三,国内外资本市场用杠杆买卖股票或兼併收购均是《公司法》和《政券法》所斌之权利,何罪之有?为何要有牢獄之灾?!
这难免让人回想起康生和江青所为: 我看你像特务,你tmd的就是特务!刘士余更有创新,先把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的公司定义为土豪,然后扣上野蛮人、妖精和害人精大帽子,再踏上一只脚,要送你去牢房!
请问刘士余你作资本市场最高监管者,怎能文革的语言和思维代替"三公"和《证券法》,用人治取代《公司法》? 最后,刘主席你不会水平比王石还低吧?他不欢迎民营公司作万科第一大股东并为此向宝能到歉。
前海人寿增持格利股票,是用公众的钱买公众公司的股票,刘主席怎能臆断为野蛮人要当妖精丶害人精?!如此,王健林、郭广昌、李书福丶许家印及众多国企在海外并购,岂不都成了你说的害人精了吗?!刘主席恳请你别用极左口号而用法治来监管证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