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兵法制 李 兵:省政府法制办在“法治毕节”创建调度推进会上的发言

201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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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2016年,省政府法制办按照省委"法治毕节"创建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毕节"创建动员会和工作推进会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程"和法

2016年,省政府法制办按照省委“法治毕节”创建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毕节”创建动员会和工作推进会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程”和法治赫章建设,认真履行牵头指导单位职责,扎实推进创建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带头,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程”重点内容

一是及时成立创建工作指导组,发挥领导带头作用。成立以办主任唐林同志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程指导组和“法治赫章”督导组,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和专题会议研究相关工作,分管领导和各处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和目标绩效考核;

二是强化任务分解,落实创建责任。制定了《“法治毕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及其任务分解表,出台了《帮扶毕节市开展“法治毕节”创建工作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建立工作台账,把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业务处室;

三是积极调动毕节市创建工作积极性。唐林主任多次对“法治政府建设工程”作出工作指导批示,对毕节市“四项措施保障行政案件质量见成效”、赫章县“运用‘六抓六促进’载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程”等工作批示给予肯定,指导相关工作深入推进;

四是积极争取在毕节开展改革试点。积极向中央申报毕节市开展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并获得国家批准,成为国家级改革试点地区。

二、强化调研指导,抓准“法治政府建设工程”关键环节

一是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程”相关工作调研。办领导带领相关处室负责人深入毕节市开展立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权责清单编制、规范性文件清理、重大行政决策、政府法律顾问等工作调研指导累计20余次,帮助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共同研究解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程”的具体措施;

二是加强对重点事项指导。我办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重点内容加以指导,多次派分管领导深入一线调研,积极会同省高级法院在毕节市召开全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现场会议。在我办指导下,毕节市出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应诉办法(试行)》;

三是加强相关业务指导。指导毕节市出台“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推动建立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印发《乡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指导模本》,指导毕节市完成乡镇“两单”编制公布工作。对毕节市政府报备的3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积极指导毕节市制定了《毕节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规定》等制度;

四是帮助提升法制干部队伍的素质和水平。派员培训宣讲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推荐毕节市及七星关区、赫章县政府法制系统8名干部分别赴山东、安徽、浙江等地学习考察,安排毕节市两名同志参加“千人赴港计划”赴香港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和公共管理先进经验,接受毕节、威宁等法制办同志到我办挂职学习;

五是帮助宣传推广创建工作经验。通过我办门户网站、《政府法制工作》内刊、“贵州政府法制”微博、微信等平台,积极宣传创建工作。向省委政法委报送“法治毕节”创建信息60篇。邀请多家新闻媒体对在毕节市召开的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现场会进行宣传报道。

安排毕节市政府法制办在全省乡镇权责清单编制公布工作推进会介绍创建法治乡镇长的做法与成效。我办赴国务院法制办汇报贵州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情况时,将我省“法治毕节”创建工作作为重要汇报内容。

三、强化督促检查,督促“法治政府建设工程”按计划推进

办领导全年带队对毕节市、赫章县开展专项督查6次,实地走访了解“法治政府建设工程”创建成效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步落实意见和要求。结合全省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以及对我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开展现场督察等工作加强督促指导。

毕节市法治政府建设工程59项工作指标中,已完成48项,11项已经全部启动并按计划正常推进。行政诉讼案件已开庭审理47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59件,应诉率54%,同比提高16个百分点(高出全省平均值37个百分点),行政败诉率8.

9%,同比下降9个百分点。法治政府云平台加速推进;266个乡(镇、街道办)“法治乡镇长”创建工作全面完成;一表两单全面完成编制公布;法律顾问制度覆盖率达94%。赫章县333项创建指标中,已启动328项,已完成276项。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我办在“法治毕节”创建工作中虽取得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程点多面广,创建指导督导深度有待进一步深化;

二是对经验总结和亮点提炼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创建指导督导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

下一步,我办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贻琴书记讲话要求,继续深入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程”指导和法治赫章督导工作职责:

一是继续指导毕节市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我省实施方案的贯彻实施工作,以点带面,抓出成效;

二是按照中央深改领导小组批准毕节市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试点方案要求,履行省级层面的试点协调牵头单位职责,力争试点工作早出成效,早出经验;

三是进一步帮助毕节市各级行政机关和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强培训和宣传,使毕节市各级干部在法治政府建设工程越干越会干,越干越有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