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鉴燎樊志华 价值千万别墅疑送巨贪曹鉴燎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卞德龙 通讯员 王东兴)广州巨贪曹鉴燎案余波未息。昨日,原广州市龙洞龙汇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樊志华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他涉嫌在2000年前后,向广州巨贪曹鉴燎贿送了一幢价值千万的豪华别墅,为掩饰犯罪事实,该别墅登记在樊志华名下。曹鉴燎时任广州市天河区委常委、副区长。面对检方指控,樊志华当庭表示认罪。
根据检方起诉,1996年至1999年期间,被告人樊志华(男,1952年出生)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相关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巨额财物,一共有两宗犯罪事实。
第一宗是向曹鉴燎赠送豪宅,该豪宅在1998年便价值近千万元人民币。曹鉴燎时任广州市天河区委常委、副区长。
起诉书中称,1996年至1999年期间,樊志华为承揽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政府发包的宏图工业园土石方工程等多处项目,请求曹鉴燎向时任天河区沙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何继雄(另案处理)打招呼。在曹鉴燎、何继雄的帮助下,樊志华挂靠沙河建筑公司承揽上述工程。
为感谢曹鉴燎的帮助,樊志华于1998年以983万余元价格购买了位于番禺区的一幢别墅,并将之装修好后送给曹鉴燎。为掩饰上述犯罪事实,当时该别墅登记在樊志华名下。2004年前后,曹鉴燎曾多次带其情妇到该套别墅居住。2005年9月,曹鉴燎要求樊志华协助曹博斌(曹鉴燎妻弟)办理该套别墅的过户手续,后该幢别墅过户到曹鉴燎岳母名下。2009年12月,曹博斌按照曹鉴燎的指示将该别墅出售,售得房款1770万元。
检方指控的樊志华第二宗犯罪事实,是向何继雄贿送价值39万余元的丰田佳美小汽车一辆。
昨日的庭审中,面对检方指控,樊志华表示认罪。他在法庭上供述,曹鉴燎“为人很谨慎,送小钱都不肯收”。因此,为了给曹鉴燎送钱,樊志华绞尽脑汁,以按揭的形式买下涉案别墅,首付3成,按揭5年,每月还贷十几万元。樊志华带曹鉴燎去看别墅,暗示要送给曹。樊志华买下别墅之后,曹鉴燎名义上以亲戚借住的方式,取得了别墅的钥匙。2003年,樊志华还清了贷款。2005年,该幢别墅以480多万元的价格过户到曹鉴燎岳母名下。当时,曹鉴燎的妻弟给了樊志华50万元订金。
据樊志华说,2013年,曹鉴燎曾问他该别墅还欠他多少钱。樊志华感觉曹鉴燎可能要出事了,就说还欠850万元。随后不久,就有人给了樊志华850万元现金。2014年,樊志华被纪委带走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