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凤富儿子照片简历 隋凤富韩桂芝什么关系 韩桂芝情人是谁
1943年2月生,黑龙江哈尔滨人。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大学毕业后曾多年在大兴安岭林区工作。1996年担任中共黑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97年起任中共黑龙江省委副书记。 2002年2月在政协黑龙江省第八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当选黑龙江省政协主席。2003年1月在政协黑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再次当选为省政协主席。
2004年6月,在黑龙江省政协九届七次常委会上,通过了免去韩桂芝省政协主席职务的决议。同年7月,政协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撤消韩桂芝全国政协委员的资格。9月17日,黑龙江省政协九届八次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撤销韩桂芝省政协委员资格的决议。
11月,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黑龙江省委决定,给予韩桂芝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鉴于韩桂芝的行为涉嫌犯罪,已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和有关线索一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05年12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韩桂芝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判决决议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5年12月15日依法对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韩桂芝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查明,1993年至2003年期间,被告人韩桂芝利用担任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便利,为马德等人在职务晋升、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款物共计人民币702万余元。
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韩桂芝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鉴于韩桂芝因涉嫌受贿被审查后,如实供述了有关部门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故依法对韩桂芝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