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导和诱导的区别 保险销售过程中误导消费者的现象
“有种四五十岁的重大疾病保险,一共才保10万元,交费就要交8万元。”郭强说,“重大疾病保险这种险种还是可以的,但是适合的是二三十岁的人,不适合四五十岁以上的。同样是10万元的保额,10岁时一年只用交1500元,但50岁时一年就得交1万元。”郭强说。
“保险销售就是吃的嘴皮子饭,不少保险销售员都存在忽悠投保人的现象。有些时候投保人所投险种与他们真正的需求不匹配,这是保险行业存在的一个大问题。”郭强告诉记者,销售误导是保险业一大顽疾,几乎是所有问题的根源。
万良是北京市东城区一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他也向记者介绍了一些保险销售误导的表现。
“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将保险公司产品的结算利率与银行存款利率、国债利率、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进行片面对比。”万良向记者举例说,误导销售确实普遍存在,不仅违反最大诚信原则,还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合法权益。
不过,近段时间以来,这些情况有所好转。
“现在,公司在这方面严格把控,合规部门宣传力度也很大。总公司已经组织了自查自纠,各分公司也开始进行排查。”万良说,“前一段时间开始实施的‘双录’工作,也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销售欺骗误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