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图片大全】纳溪法院开出全市首张离婚证明书
3月4日,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法庭为一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开出了"离婚证明书",这是纳溪区人民法院为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延伸家事审判职能,开出的全市首张离婚证明书。
什么是"离婚证明书"呢?
离婚证明书是指法院开具的旨在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关系解除及其解除时间的证明,内容只记载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生效法律文书案号、类型及生效的时间等必要信息,并加盖法院公章,不涉及离婚案件的具体事实。
在人民法院取得《离婚证明书》的条件是什么?
经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案件在裁判文书生效后,当事人凭有效证件及生效判决书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核实后出具《离婚证明书》。
推出《离婚证明书》这一举措的原因、目的是什么?
以往诉至法院的离婚案件,经审理认定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的,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或者经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后出具民事调解书。在该类裁判文书中,均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个人隐私内容。
这些个人隐私会在当事人办理其他事宜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时暴露出来,使当事人感到尴尬和不便。为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大胆尝试,创新制作了《离婚证明书》,它的法律效力相当于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不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和其他案件情况,既便于作为证明材料使用,又利于当事人保存。
推出《离婚证明书》这一举措的意义是什么?
近年来,纳溪区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家事审判工作特点,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机制创新,组建专业的家事审判团队,打造专业的家事审判法庭,全面关注当事人的身份利益、人格利益、情感利益和财产权益,不断推出创新性改革举措。向离婚的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不仅最大程度地保护了案件当事人的个人隐私,也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宗旨意识,体现了司法审判的人文关怀,有效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