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侮辱罪 齐正律师:长期辱骂女生的班主任或涉嫌侮辱罪

201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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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新闻是视频版,我部分整理成文字如下:"贱人.二货.瓷怂.不要脸,他每次都逼着说下学期不要来,你要是来的话把你捏死在教室只要你能承受的了."据陕西都市快报的采访报道,说话的婷婷今年十三岁,就读于陕西省商洛市商单高新学校,初中一年级,这些侮辱性的语句,她已经承受了近半年的时间,而让人难以接受的是,这些难以入耳的字眼,竟然是出自婷婷的班主任,一位姓王的老师之口.辱骂侮辱罪 齐正律师:长期辱骂女生的班主任或涉嫌侮辱罪"从早自习到晚自习,只要有他的课,基本上都在骂我.一节课至少骂我少的

新闻是视频版,我部分整理成文字如下:

“贱人、二货、瓷怂、不要脸,他每次都逼着说下学期不要来,你要是来的话把你捏死在教室只要你能承受的了。”据陕西都市快报的采访报道,说话的婷婷今年十三岁,就读于陕西省商洛市商单高新学校,初中一年级,这些侮辱性的语句,她已经承受了近半年的时间,而让人难以接受的是,这些难以入耳的字眼,竟然是出自婷婷的班主任,一位姓王的老师之口。

辱骂侮辱罪 齐正律师:长期辱骂女生的班主任或涉嫌侮辱罪

“从早自习到晚自习,只要有他的课,基本上都在骂我。一节课至少骂我少的话六七次,多的话七八次、八九次这样。正上着课无缘无故就骂。”婷婷对记者说,自从本学期转入这个班级,班主任王老师就时不时辱骂,而原本性格开朗,愿交朋友的她,在这里没有一个朋友,因为老师不许。“只要一接触,老师背后就在骂他们,说是不能跟我在一起,说是要是跟那二货在一起,你们也会被传染成二货。”

辱骂侮辱罪 齐正律师:长期辱骂女生的班主任或涉嫌侮辱罪

视频里老师辱骂婷婷的录音得以曝光,“婷婷,你狗X的下学期再来,把你摔死在教室!”,“你咋不觉得你贱呢?你不贱你跑到这干啥来了?”,“你一天跑到学校死来了?”,“你看人恨你不,你自己丢不丢人?”,“你坐到教室有啥坐的,你相当于一个死人在教室坐着呢!

辱骂侮辱罪 齐正律师:长期辱骂女生的班主任或涉嫌侮辱罪

”,向全班学生诱导发问:“咱班同学谁贱?谁贱?”全班学生集体回答:“婷婷!”从6月14号到7月5号,婷婷一共录下了一百多条录音,时长超过20个小时,记者只是听到了一部分就已经非常的气愤。

我非常理解婷婷,虽然王老师没有动手打婷婷,但是言语的伤害比动手打还要厉害千百倍。王老师在公然在课堂上不断地侮辱婷婷的人格,还孤立婷婷,诱导其他学生一起伤害婷婷,我认为这不单单是从道德上谴责的师德的问题,我认为班主任王老师很可能已经涉嫌构成侮辱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班主任王老师侮辱婷婷的场所是在课堂上,从他向同学们发问“咱班同学谁贱?谁贱?”全班同学一起回答:“婷婷!”可以看出,王老师公然的在课堂上辱骂婷婷,同学们也已经习以为常。我们上过学的都知道,课堂就算学生的社会,甚至生活的全部,全班几十人,全校几百上千人,在班主任长期公然的辱骂下,全校都知道了婷婷是个“贱人”。

婷婷的人格尊严在班级里在学校里已经荡然无存,班主任都可以任意践踏婷婷的尊严,更何况是一般的同学?班主任已经用自己的言行给了其他学生可以对婷婷言语侮辱的合法伤害权。

《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班主任王老师采用言语对婷婷进行侮辱,即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婷婷嘲笑、辱骂,使其当众出丑,难以忍受,直至厌学、怕学。班主任王老师对婷婷进行了公然的侮辱,当着第三者甚至全班学生这些众人的面,利用了上课在课堂这个本应该传道授业解惑的公众场所让全班同学看到、听到的方式,对婷婷进行侮辱。

被侮辱的人是婷婷,是具体的,可以确认的,因为王老师指名道姓的辱骂婷婷。后果已经达到情节严重,在长期、公然的辱骂中,婷婷已经害怕上学,婷婷被班主任侮辱的在学校中已经人尽皆知,或者老师们不觉得有什么,但是任何一个上过学的都知道,这对于被侮辱的学生意味着什么。

我在上初一时,也遭遇过和婷婷几乎一样的事情,我上初中时的某位老师,有一次上课,突然冲上来拧住我的脸,用手拧着我的脸,单手把我拧离了地面!全班的同学轰然大笑。然后她松开我的脸,应该她心虚了,问我:“齐正,你没事儿吧。

”我的脸火辣辣地疼,我的心更加火辣辣地疼。我还是回答她:“我没事。”可是她为什么要拧我呢?我到20年后的今天也不明白。后来也许是为了掩盖她的心虚,她在课堂上不断得辱骂我,侮辱我,我也跟婷婷一样,成了很多同学可以随便辱骂、攻击的对象,因为老师都可以这样随便这样对我,他们自然也有了合法得侮辱权。

我原来只以为这是我的倒霉,我自卑了很多年,直到我当了律师,帮助很多人维权,才想明白了,这不是我的不对,是那些公然、长期、无端的侮辱学生的老师不对。

婷婷是可悲的,婷婷也是坚强的,她勇敢的揭露的班主任王老师恶毒嘴脸。可能还是会有网友无知地埋怨婷婷说:“老师怎么这么对你,而不这样对别人呢?”对这样无知的人,咱们选择无视。在我看来,王老师就说已经构成侮辱罪。只不过侮辱罪一般要婷婷到法院进行自诉才会受理,婷婷是一个未成年人,刚上初一,不可能去自诉王老师,诉讼本身又耗时耗力。婷婷的家人也很可能选择息事宁人,王老师也只会受到行政惩戒或言语谴责。

但是,经过我们的分析,大家起码已经知道王老师的这种行为本质上是犯罪,涉嫌构成侮辱罪!我们要记住他,并且唾弃他!我们这代人被侮辱了也就算了,再有老师敢于公然长期侮辱我们的孩子,我们可以以侮辱罪提起对他的告诉!

最后我要说,绝大多数老师都是善良的、优秀的、可敬的,我们不能因为一两个害群之马而否定整个群体,没有学生,就没未来,没有老师,就没有学生。我希望,所有的老师都能善待孩子,所有的孩子,都别再遇到王老师这种老师。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