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庆检察长 南宁检察院现庆祝检察长“滚蛋”条幅
检方调查,青秀区人民检察院一名检察人员因对陈国庆个人有意见,花钱雇请4名外来人员,于6月1日6时20分进入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悬挂条幅后燃放鞭炮。据称,该检察人员的行为,造成了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声誉。事件发生后,该检察人员已经认识到其错误行为的危害性,对此表示后悔并作出了检讨。
据检方通报,陈国庆于2007年3月任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职期间,青秀区人民检察院获“全国先进基层人民检察院”称号、立集体一等功。陈国庆5月31日调至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
检方称,对该事件,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将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并进一步加强对检察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绝不袒护、坚决查处。同时,虚心接受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