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淡宁城市 贝淡宁:城市精神的主体应该是城市的集体居民
贝淡宁:城市精神的主体应该是城市的集体居民 李杰:谢谢贝淡宁老师,话筒刚才传到后面,我提议一下,每个同学最好只提一个问题,尽量多给更多人提问机会。 读者:贝淡宁老师您好,汪老师您好,我特别喜欢您这本书,我读的很认真,从这书里面能够看出,您还是从设身处地的立场来写城市精神的问题,所以我想您可能是本着一种设身处地的立场来构建一个社区文化,只不过您选了城市这样一个共同体,而且我觉得您提出城市精神来,构建城市共同体,对于构建公平社会,或者在我们国家唤醒市民的那种意识,进而唤醒公民意识是有很重要的意义。
但是我有一个问题就是,在构建这种市民社会,或者唤醒人们市民精神的时候,您有没有想过把它进一步的上升、构建成为一种公民意识,或者是公民的精神,构建一种国家的共同体? 另外,我对城市精神有一种担忧,第一个层面就是:是不是每个城市都有它的城市精神?是不是每个城市都能够构建城市精神?我们有必要倡导城市精神吗?比如,当我们在归纳一种城市精神的时候,会遮蔽掉其他方面的特征,我的家乡是安徽合肥,我就不知道我们合肥的城市精神是什么。
所谓现代化的城市进程,我觉得很多城市都是一样的,所以可能在一些比较有特色的,或者是一些大型的城市,能够构建起一种城市精神,比如北京或者是上海,但是其实的城市精神很难构建。
在这些大的城市中,即便能构建出精神的大城市,那么城市精神的构建者或者承载主体是谁呢?是哪样一部分人?可能国外的城市会比较容易,因为它的宽容度更高一点,但是像北京和上海,在我们国内这样的一些城市,由于一些特殊制度,比如说户籍制度,在北京生活的人,会分好几种,比如说原住民,土生土长的北京人,还有像我这样来读书,在这里工作,拿到北京户口的人,还有一些北漂的人,还有一些打工的人,哪一部分是主体呢?虽然我生活在这里,我很难自信地说我要去构建北京的城市精神,或者去承载这种精神。
所以我的问题就是城市精神的构建主体和承载主体是谁? 贝淡宁:谢谢,这些问题挺好也挺多。
其实当时我们有牛津大学的同学研究社群主义,我和艾维纳也在研究。可是我们不是完全按照社群会主义的框架来写这本书的,因为当时的社群主义基本上是讨论的是爱国主义的意义、价值或者怎么深化民主。
有一些比较特色的东西,社群主义他们批评一些自由主义者,觉得自由主义太强调普世主义,而社群主义者觉得每个国家应该有自己的文化和独特的东西,这个是好东西,可是当时我们也没有考虑城市方面。
现在我们讨论城市独特的东西,城市的精神是什么?可能跟八十年代的社群主义有一些关系,可是那个框架还是有一些变化的。 比如说有一些城市没有城市精神。合肥我没有去过,所以我不敢说,可是如果每个城市完全一样,比如说麦当劳这样的餐厅,一点独特的东西都没有,我们很难对这个城市有归属感。
可能我的理解错了,还是要研究,到底我们的价值观是什么?跟别的城市有什么区别?怎么保留这些价值观?我觉得很值得研究。如果一点精神都没有,我觉得这些城市的人,一般来说缺乏骄傲,缺乏自豪感,缺乏归属感,这是我的感觉,可能我的感觉是不对的。
谁是主体?是所有住在那个城市的人。像蒙特利尔在六十年代的时候,一般说法语的人没有什么权利,他们对这个城市也没有归属感,因为他们觉得他们被说英语的人压迫,他们没有权利,所以对这个城市没有情感,没有归属感。所以城市精神的主体应该是所有住在这个城市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