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高电气走势图 原平高电气一经理获刑10年 欲检举行贿对象立功
2018年9月30日,原平高电气销售公司副经理陶红彦受贿、行贿案一审判决书在裁判文书网公布,2006-2009年间,陶红彦先后收受或向公司供应商等人索要贿款近200万元,并于2011年向相关方行贿100元万元,一审被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早在去年公布的二审判决书显示,陶红彦曾试图通过检举中国电力董事长魏某2立功,但法院最终未予认定。最终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各类要素,以受贿罪判处陶红彦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以行贿罪,判处陶红彦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贿款曾流向影视界
判决书披露,2005年1月至2009年5月,陶红彦任平高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副经理,兼任北京平高公司经理;2009年5月至2011年10月,任平高电气销售副总监,分管北京平高公司业务;2011年10月至2013年12月,任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后现任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2006-2009年间,陶红彦利用个人职务便利多次收受或主动向供应商索要贿款近198万元。
其中,2007年10月22日,陶红彦在担任平高电气销售公司副经理兼任该公司二级机构北京平高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去美国办理签证缴纳出国保证金为由,向平高电气代理商北京国瑞恒高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某(另案处理)通过索要人民币30万元(银行卡转账)。
2007年,陶红彦还先后收受代理商南京千安电气销售中心法定代表人崔某5万元现金、陕西维柯瑞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王某(另案处理)一块价值100080元芝柏手表。
此外,早在2006年,陶红彦利用职务之便,向其公司代理商索要并要求其向李某转账50万元,由李某取出后陪同陶红彦将50万元交给歌手严某。
2007年至2009年,陶红彦利用向代理商李某索要25万元,向代理商淳某索要50万元借给中视晴晨影视制作中心总监制、总制片人曾某。
检举行贿对象立功失败
2011年9月份,陶红彦和时任平高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魏某1(另案处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共同去新疆购买了价值100余万元的玉石,被告人陶红彦支付20余万元,余款二人要求公司代理商王某支付,,后该玉石由魏某1送给时任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国家电网全资子公司)董事长魏某2。
2015年4月24日,陶红彦经灵宝市人民检察院依法通知,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
2016年11月,陶红彦因犯受贿罪,被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因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
去年6月,二审法院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陶红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及索要他人财物,受贿数额达198.178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且多次索贿,属情节特别严重。
此外,陶红彦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达100余万元,属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行贿罪。
对于其对中国电力董事长魏某2受贿的揭发检举行为,不构成立功属被追诉前主动交待,可依法减轻处罚。最终法院以受贿罪、行贿罪决定对陶红彦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