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步过人gif 最鬼魅的交叉步 [NBA必杀技系列]
一般情况下,我们不爱用“交叉步”三个字来描述这个动作。
有些英文,你很难用精当的中文来表达(当然,反过来也一样),比如史蒂夫·乔布斯在2005年那段著名演讲中引用的格言“Stay Hungry. Stay Foolish.”,你就很难用既简洁又准确还好听的中文翻译出来——“保持饥饿,保持愚蠢”,这种翻法确实有够愚蠢;“做个吃货,做个傻逼”,当然只为 博人们一笑;已知最优质的翻法应该是“求知若饥,虚心若愚”,但如果你完整地听过乔布斯那段演讲,就会明白,这里的“hungry”,远不只是“求知”而 已,而这里的“foolish”,也绝不局限于“虚心”二字——所以,还是英文的“Stay Hungry.
Stay Foolish.”本身最精当。
同样,把“Crossover”翻译成“交叉步”或者“胯下运球”,我觉得也是不得已而为之。“Crossover”这个动作,脚步未必“交叉”,而运球也不一定非要“胯下”不可。
什么是crossover?
这就是crossover。
阿伦·艾弗森向我们演示了crossover的基本元素:通过身体的晃动,造成防守球员重心向一侧偏移,然后猛把球拉回来,换手变向,从而达到摆脱防 守、创造过人或投篮空间的目的。在上面这张GIF动态图中,艾弗森使用了胯下运球,但“胯下”并非crossover的必要元素,只要能够成功变向,骗过 对手,球不丢,那么胯不胯下,就全凭个人喜好和形势判断了。
不用说,艾弗森就是crossover的大师和代表性人物。
天下武功,无坚不破,唯快不破。快,当然是crossover的灵魂,但这个快,并不是绝对速度上的快,而是由静至动速度变化上的快,时机和节奏比绝对速度更重要。
看艾弗森的crossover,在他拉球变向之前,总会有那么一瞬间的定格,正如暴风雨来临之前片刻的宁寂,“一块块乌云静悬在空中,狂风悄悄地收起它的声息”。然后,“就在这片刻之内,可怕的雷鸣震裂了天空”,艾弗森咻地一声,绝尘而去。
Crossover是艾弗森的招牌,艾弗森也是crossover的招牌。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幕,发生在1997年3月,菜鸟艾弗森连续两次晃过乔丹,晃得费城球迷热血澎湃。
放 在NBA的大历史中,这个时刻不值一提,但在艾弗森球迷的心目中,这是永恒的美妙回忆。艾弗森说:“I gave him a little cross to see would he bite on it. I let him set his feet and then I stepped it back again.(我做了个变向,想看他吃不吃晃,然后等他站稳,我又来了一遍。)”
即便是艾弗森这样的天才,crossover也不是天生的,他说:“我15岁的时候打AAU(业余运动联盟)比赛,看到一个队友crossover,他 把对手晃得很厉害。我知道,凭我的爆发力和我的速度,那会是一个非常棒的动作。
一开始,我没法完成crossover,这比看上去要难得多。后来在乔治城 (大学),我终于练成了这个动作。一个小角色让我看到了他的crossover,但我往里头加了些东西,把它变成了我自己的动作。”
事实上,在艾弗森之前,NBA有另一位crossover大师,那就是在勇士、热火等球队效力过的控卫蒂姆·哈达维。
艾弗森和蒂姆·哈达维的crossover之所以难防,是因为对手很难选择防哪边、放哪边。这一次他们从左边走,下一次就有可能从右边走,往左还是往 右,并不取决于他们更擅长用哪只手运球(因为两手都擅长),而取决于防守人失去耐性、判断错误时,是扑左边还是扑右边。
关于艾弗森和蒂姆·哈达维谁的crossover更好,在上世纪90年代末还是有争议的。比如当时还在凯尔特人队当助理教练的吉姆·奥布莱恩(后来成为 了主教练)就认为:“是哈达维(更好),他的crossover绝对让人崩溃,因为那真是左右逢源,他可以跨下运球把你给过了,也可以拉回来从另一边走。
如果你重心偏向某一边,就不可能再拉回来了。”力挺哈达维的人还指出,艾弗森的crossover接近违例,很多动作都是带球走步,史蒂夫·史密斯就说: “他每次都带球了。”
但艾弗森的成功之处在于,他的crossover更华丽,更具话题 性和观赏性。曾在开拓者队打过球、当过总经理助理的吉姆·帕克森(现公牛篮球事务主管约翰·帕克森的哥哥)说:“哈达维的仍然非常棒,但艾弗森的更加激动 人心。”当时76人队的助理教练加·赫德则说:“蒂米(哈达维)的更实用,可以得到同样的结果。(但)艾弗森的更具天赋。要说让人惊呼,那还是阿伦(艾弗 森)。”
或许老鹰队泰隆·科尔宾(现爵士队主教练)对艾弗森crossover的评判,能引发最大共鸣。科尔宾说:“他可能是带球了,但我不在乎。那就像艺术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