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陈海涛黑社会】陈海涛等人黑社会性子案一审讯决
陈海涛等人黑社会性子案一审讯决 判处陈海涛有期徒刑25年 并处充公小我私家所有产业
图为审讯现场
本报讯(记者 叶婉)昨日,北京市二中院对市检二分院提起公诉的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五间房村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海涛等14人涉嫌犯组织、带领、到场黑社会性子组织犯法一案作出一审讯决,以组织、带领黑社会性子组织犯法等14项罪名判处陈海涛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力三年,并处充公小我私家所有产业;以到场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判处崔积慧、陈朗、许洪心等13人有期徒刑10年到1年4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充公小我私家所有产业或罚金。
市二中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陈海涛先后纠集无业职员崔积慧、曲建民、李宏利,其妻许洪心、其子陈朗等10余人,多次实行聚众赌博、组织中国公民赴境外赌博、聚众斗殴、串通投标、不法占用农用地、强迫生意业务等20余起违法犯法勾当,违规承揽农村惠民工程,占地违章修建出租牟利,剥削巨额财富。
渐渐形成以陈海涛为组织者、带领者,许洪心、崔积慧、曲建民、李宏利、陈朗等工钱努力到场者的黑社会性子组织,并收买国度事情职员,为组织谋取不合法好处提供便利。
市二中院审理认为,陈海涛等人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实行了一系列违法犯法勾当,在本地造成恶劣影响。为谋取经济好处,该组织还聚众与他人斗殴,操纵黑恶权势架空、打压竞争敌手。陈海涛还遮盖犯法前科,骗取党员身份,先后采纳撮合、利诱选民等方式,得到房山区琉璃河镇五间房村下层组织卖力人等职务,持久独霸下层政权,违规成长陈朗等人入党,损害下层政权基础,严重粉碎本地经济和社会糊口秩序。据此,市二中院作出上述讯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