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焕明答记者问 军事法院负责人就郭伯雄案审理答记者问
2016年7月25日,军事法院依法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军事法院负责人就案件审理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案件审理情况。
答:2016年5月3日,军事法院对军事检察院指控郭伯雄涉嫌受贿案立案。案件审理中,军事法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审判,确保案件裁判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鉴于案件中一些犯罪事实证据涉及军事秘密,依法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
军 事法院经审理认为,郭伯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或者调整,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郭伯雄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 特别严重,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真诚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全部追缴。综合评判全案事实情节,依法对郭伯雄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 财产,赃款赃物上缴国库,剥夺上将军衔。
宣判后,郭伯雄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