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为一谈的意思和造句 爷奶索要“带孙费”:人情和义务为何总被“混为一谈”?
近日,山东淄博市一对父母把儿子儿媳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带孙费”。大概意思是,儿子儿媳长期把孩子(婚生女)放到自己家,不管不问,未恰当履行抚养义务。对于这样的事情,如果依照世俗的尺度,觉得这对父母不近人情,自己的亲孙女怎么还要“抚养费”。
但是,这里面要搞清楚一个问题,爷奶带孙女确实可以,但是“并非天经地义”。之所以这样讲,并非说爷奶带孙女就必须支付“代孙费”,而是作为大家庭来讲,一定要依照整体家庭情况而定。一般来讲,要是父母生活相对富足,补贴一下儿女,替儿女照顾孩子,这个多数父母应该没什么大的意见。
只是,我们所处的生活中,并非所有的父母都经济状况很好,这种情形下,如若“带孩子”的同时,一点“经济补贴”也不给父母,着实就会让家庭关系紧张。 就山东淄博市这对爷奶来讲,想必要是自己的生活能“过得去”,也不会因为2600元(报道中提到是“2016年7月份至2017年6月份”的抚养费)就闹上法庭。
毕竟,就国内的家庭伦理关系而言,但凡闹到法庭的地步,想必家庭关系也就基本破裂。所以,当我们审视这样的事件时,一定要站在现实的角度考量,要不然很容易陷入一边倒的困境里,难以公允。作为家庭来讲,讲人情没问题,这也是社会人际链条中的润滑剂。
不过,就成年人之间,在讲人情的同时,更要强调对应的义务(责任)。父母把我们养育成人,这是父母的责任。但是,对于我们自己的孩子,养育的义务(责任)就需要我们自己承担,而非甩手给父母养。当然,父母要是愿意帮忙照顾和抚养,这可以存在。但是,其中的主要义务(责任)不能丢掉。
一方面包括对孩子精神上的滋养,同时也包括对孩子物质上的承担,两个方面都不能松懈。因此,就爷奶索要“带孙费”事件,我们结合现代社会的人际关系链条,以及传统文化的亲缘逻辑,对这样一件事情所存在的争议给出相应的剖析,以此客观看待人情和义务的关系。
通常来看,人们总会以人情为依托,谈人情世故。坦白讲,重视人情没毛病,但以重视人情为借口消耗他(她)人就是毛病。就爷奶带孙子这种普遍生活模式,事实上应该存在于绝大多数家庭。并且出发点都基于家庭人情。但是,各家情况也有所不同。
有经济条件好的家庭,也有经济条件差的家庭,但总体来讲,只要父母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多数情况是愿意无条件的帮扶的。但是,如山东淄博市的爷奶这种情况,想必已经算是极端的的一种状态。作为一家人,因为抚养孩子闹到法庭,想必之后的关系也很难再弥合。
所以,对于类似的家庭关系,作为成年人来讲,要有基本的的义务(责任)承担意识,而非让亲缘关系被消耗到濒临绝境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的问题。说到底,子女在自己组建家庭后,就应该独立起来,即便父母给自己照顾孩子,也应该有一定的分寸感,不能总以为“天经地义”,毕竟父母也有自己的生活。
很多女性朋友常讲:“给你们家生孩子,难道不应该帮着照顾吗”。如若不细想,总感觉说的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这里面要搞清楚一个问题,生孩子的主导权在自己手里,为何却把责任抛给父母。当然,这里不探讨存在封建观念的父母(他(她)们要求儿媳妇赶紧生,而且还要是孙子)。
只是,就抚养孩子的义务进行明辨。坦白讲,生孩子既不是给自己生,也不是给家族生(男方生)。生孩子,养孩子只是一种生命的体验,孩子长大后会有他(她)们自己的生活。不过,孩子从幼年到成年,父母对其的养育责任却还是要有的,要不然就是对孩子的未来不负责任。
具体的后果,事实上已经很明白。可是抚养孩子确实是一件很事无巨细的事情。十月怀胎,长久的成长陪伴,无论是孩子的母亲,还是孩子的父亲都需要付出很多。但是,这种付出真的只是自己的事情,不能因为自己觉得辛苦,就认为自己的父母有义务帮自己抚养孩子,这真的“讲不通”。
从某种程度上,人情的分寸把握的好,家庭关系会很好。但是,这不代表“义务的承担”就能甩手。无论是父母,还是亲友,人情的帮扶,都值得感激。但是,不帮扶也是本分。没有人生来是被别人消耗的源头。人与人相处,最好的状态就是彼此给予。
当然,我们不得不承认,人与人确实千差万别。有的人生来就显得羸弱,需要一定程度上依赖他(她)人的帮助才能更好的生活。不过,这属于被动的状态,而非强求的姿态。如爷奶索要“带孙费”事件中的儿子儿媳,想必并没有到不得不的地步,并且显然是逃避义务(责任)的行为。
我们虽然不鼓励家庭矛盾用法律解决,但是爷奶的“维权”方式还是值得支持的。毕竟,事件之后,会让很多小年轻明白,自己的生的孩子自己养是基本的素养,爷奶虽然是很亲近的关系,但是不代表爷奶有硬性的抚养义务(责任),说到底,人情和义务不能混为一谈。甚至,在一定层面上,只有认清楚其中的分寸,才能处理好相应的关系,要不然很难有好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