贻笑大方电影 科技日报谈IEEE限令:看似“被逼无奈” 实则贻笑大方
可是,根据笔者找到的IEEE几份文件,发现这事儿远不是那么简单。
首先,作为全球最知名的学术组织之一,促进全球顶尖学术交流与合作,应该是IEEE存在的根本意义,本来信誉“免检”,但最近有些“掉价”。
2018年11月,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IS)曾公开征求各界对“控制特定新兴技术出口”的意见。今年1月9日,IEEE美国分会在复信中,出现了“随着一心求胜的中国崛起”等字眼,并抱怨美国政府未能有效管控新兴技术外流。文中写道,之前政府的宽松出口管制政策,无法真正保护本国重要技术发展,“使美国公司被不受限制的竞争对手超越”。
BIS清单已存在多年,但笔者并未查到IEEE之前存在相关的限制规定。在华为进入名单后,却突然推出限令,不得不让人怀疑这一行为是否与其强调的“非政治性”自相矛盾。
其次,IEEE针对华为欲盖弥彰。
5月22日,IEEE发布《IEEE关于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实体清单中的成员或志愿者参与的声明》,指向清单中受BIS“出口管制”的所有机构。换句话说,按照上述文件,除了华为,BIS清单上所有的中国高校、企业等机构都将受到限制审稿和编辑等约束。
但网络上披露的麻省理工教授Eytan的邮件和IEEE在30日的声明,都直指华为,其重点打击的目标显露无疑。
最后,限制审稿,并非IEEE限令的全部题中之义。
从29日开始,舆论的焦点一直在华为员工乃至中国学者能否审稿上,IEEE最新的声明也刻意突出了这一问题。
事实上,IEEE限令的内容远超审稿。例如5月23日,IEEE标准委员会(IEEE-SA)专门单独发布声明,禁止清单相关人员参加“涉及技术讨论的领导层会议”。
5月24日IEEE发布的《BIS清单上各实体参与IEEE活动的常见问题和答案》(简称FQA)第7条明确规定,涉及的人员“不允许参加任何涉及技术讨论的非公开或封闭会议”。更值得注意的是,根据FQA第15条,IEEE-SA“技术标准项目申请”审批会议,也被限制参加,而该会议正是IEEE标准制定的必经环节。
因此,虽然BIS清单上的中国受限人员可以“继续成为IEEE标准协会的成员”,可以“正常获得或行使会员的投票权”,可以“提交新的标准提案”,可以“参与标准技术提案的公开讨论”……但就是无法参加讨论技术的闭门会议、无法参加标准申请的审批会议,以华为为代表的受限主体,在IEEE标准制定中的地位和话语权,就这样被大幅削弱了。
国际学术组织繁荣发展之本在于汇聚全球顶尖人才、搭建开放共赢交流平台、推动人类科技发展,被迫也好、自愿也罢,IEEE“损人不利己”的招数,只能贻笑大方。
(原题为《IEEE限令:看似“被逼无奈” 实则贻笑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