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病条辨上焦篇原文】《温病条辨》上焦篇 伏暑

201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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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摘要:(按:暑温.伏暑,名虽异,而病实同,治法须前后互参,故中下焦篇不另立一门.)35.暑兼湿热,偏于暑之热者为暑温,多手太阴证而宜清.偏于暑之湿者为湿温,多足太阴证而宜温.湿热平等(按:暑温.伏暑,名虽异,而病实同,治法须前后互参,故中下焦篇不另立一门. )[温病条辨上焦篇原文]<温病条辨>上焦篇 伏暑35.暑兼湿热,偏于暑之热者为暑温,多手太阴证而宜清. 偏于暑之湿者为湿温,多足太阴证而宜温. 湿热平等者两解之,各宜分晓,不可混也此承上起下之文,按暑温湿温,古来方法,最多精妙,不比前条温病

摘要:(按:暑温、伏暑,名虽异,而病实同,治法须前后互参,故中下焦篇不另立一门。)35.暑兼湿热,偏于暑之热者为暑温,多手太阴证而宜清。偏于暑之湿者为湿温,多足太阴证而宜温。湿热平等

(按:暑温、伏暑,名虽异,而病实同,治法须前后互参,故中下焦篇不另立一门。 )

【温病条辨上焦篇原文】《温病条辨》上焦篇 伏暑

35.暑兼湿热,偏于暑之热者为暑温,多手太阴证而宜清。 偏于暑之湿者为湿温,多足太阴证而宜温。 湿热平等者两解之,各宜分晓,不可混也

此承上起下之文,按暑温湿温,古来方法,最多精妙,不比前条温病毫无尺度,本论原可不必再议特以《内经》有先夏至为病温,后夏至为病暑之明文,是暑与温流虽异而源同,不得言温而遗暑,言暑而遗湿,又以历代名家,悉有蒙混之弊盖夏日三气杂感,本难条分缕析,惟叶氏心灵手巧,精思过人,案中治法,丝丝入扣,可谓汇众善以为长者。

惜时人不能知其一二,然其法散见于案中,章程未定,浅学者读之,有望洋之叹,无怪乎后人之无阶而升也故本论摭拾其大概,粗定规模,俾学者有路可寻,精妙甚多,不及备录,学者仍当参考各家细绎叶案,而后可以深造。

再按张洁古云: 「静而得之为中暑,动而得之为中热,中暑者阴证,中热者阳证」呜呼! 洁古笔下如是不了了,后人奉以为规矩准绳,此医道之所以难言也,试思中暑竟无动而得之者乎?中热竟无静而得之者乎?似难以动静二字分暑热又云「中暑者阴证,暑字从日,日岂阴物乎?暑中有火,火岂阴邪乎?暑中有阴者湿是也,非纯阴邪也,中热者阳证,」斯语诚然,要知热中亦兼秽浊,秽浊亦阴类也是中热非纯无阴也。

盖洁古所指之中暑,即本论后文之湿温也,且所指之中热,即本论前条之温热也张景岳又细分阴暑阳暑,所谓阴暑者,即暑之偏于湿,而成足太阴之里证也。 阳暑者即暑之偏于热,而成手太阴之表证也学者非目无全牛,不能批隙中窾,宋元以来之名医,多自以为是,而不求之自然之法象,无怪乎道之常不明,而时人之随手杀人也,可胜慨哉。

汪按:偏湿偏热,伤手伤足,挈领提纲,可谓不易之论,学者从此认清,自不患动手便错矣又按洁古所谓动者,指奔走劳役之人,触冒天地之热气而病者也。 所谓静者,指富贵安逸之人,纳凉于高堂大厦,以避热而中湿者也然动者亦有时中湿,静者亦有时中热,未可拘执,静者一种内又有乘凉饮冷,无湿气而但中寒气,应用桂枝大顺,甚则理中四逆者,此即夏月伤寒,当一一条分缕晰也至景岳于六气治法,全未入门,无足置论。

36.长夏受暑,过夏而发者,名曰伏暑,霜未降而发者少轻,霜既降而发者则重,冬日发者尤重,子午丑未之年为多也,

长夏盛暑,气壮者不受也,稍弱者,但头晕片刻,或半日而已,次则即病其不即病而内舍于骨髓,外舍于分肉之间者,气虚者也,盖气虚不能传送暑邪外出,必待秋凉,金气相搏而后出也金气本所以退烦暑,金欲退之,而暑无所藏,故伏暑病发也其有气虚甚者,虽金风亦不能击之使出,必待深秋大凉,初冬微寒,相逼而出,故为尤重也子午丑未之年为独多者,子午君火司天,暑本于火也丑未湿土司地,暑得湿则留也,

37.头痛微恶寒,面赤烦渴舌白,脉濡而数者,虽在冬月,犹为太阴伏暑也

头痛恶寒,与伤寒无异,面赤烦渴,则非伤寒矣。 然犹似伤寒阳明证,若脉濡而数,则断断非伤寒矣。 盖寒脉紧,风脉缓,暑脉弱,濡则弱之象,弱即濡之体也濡即离中虚,火之象也紧即坎中满,水之象也火之性热,水之性寒,象各不同,性则迥异,何世人悉以伏暑作伤寒治,而用足六经羌葛柴芩,每每杀人哉象各不同,性则迥异,故曰虽在冬月,定其非伤寒而为伏暑也。

冬月犹为伏暑,秋日可知。 伏暑之与伤寒,犹男女之别,一则外实中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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