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安人灭绝了吗】真相 | 美国对印第安人实施种族灭绝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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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游说:被骗不是因为骗子高明,而是傻子够傻!
文 /北游
先科普一个学术常识。
当我们在做一个陈诉或表达时,需要注意区分两种判断:第一种叫事实判断,第二种叫价值判断。
简单来说,当我们要描述一个事物的客观性质,所用的判断就是事实判断。事实判断跟做判断的人无关,只跟事物的真假相关,只有“是”或“不是”两个答案;
而价值判断是判断者所做出的主观判断,跟事情的真假无关,只跟判断者的个人喜好、个人价值相关,所用的判断语是“应该”或‘不应该’,“好”或者“不好”。
那么类似于“美国人屠杀了多少印第安人?”这种问题,显而易见就是个事实判断。我们应该围绕历史事实和可以证实的数据来进行论证和判断,而不能凭感觉,被主观情绪和自身价值观所影响。
我想,凡是一个理性的人,都会和我达成这个基本共识。
先来说答案。
目前最全、最靠谱的数据来自律师William M. Osbor整理的名单,基本涵盖了从1511年到1890年在美国和加拿大境内发生的,有明确历史记载的屠杀事件:其中欧洲白人屠杀印第安人的数据是7193人,印第安人屠杀欧洲白人的数据是9156人。这些都是真实历史事件中有名有姓的被屠杀的人数。
这名单估计把很多国人惊的眼珠子都得掉出来了吧!什么?到底谁屠杀谁?别急,接着往下看。
另据历史学家Benjamin Madley记载,1846和1873之间,至少有9400到16000加利福尼亚印第安人是由非印第安人杀害,这些属于疑似被屠杀人数,也算基本可信吧。
把这两方面数据的上限加在一起,可以大概算出,目前可以证实的,美国人屠杀印第安人的人数在二万三千人左右。
是不是就只有这么多呢?当然还会增加,因为总会有没有被记载成为漏网之鱼,这是正常的逻辑告诉我们的,但经过这么多年,该发掘的证据也早应该发掘的差不多了,正常的逻辑也告诉我们,这个数字已经离真相不远了。
“美国对印第安人进行了大规模的种族灭绝,屠杀了几千万甚至上亿印第安土著”这些在国内非常普遍的说法,很显然和我做出的上诉结论有着非常强烈的反差。
那么,原因何在呢?
我下面会按照时间序列,逻辑顺序来理清历史真相。
第一、欧洲人登上北美大陆时,印第安人的数量。
目前被多数西方学者所赞同的数字是,1492年(哥伦布发现北美大陆)时美洲的印第安人人口大约是5500万,其中生活在墨西哥以北的大约有400万。
不少人说以前北美大陆人口有一亿,估计是因为有位叫亨利·多宾斯的人类学家在1962年提出前哥伦布时代美洲的印第安人口是9000万到1.2亿,先不要说这位专家推论的过程本身就比较滑稽(按天花病死95%的当地人口后倒算的数字),即使就算他说的对,人家也说的是整个美洲大陆有差不多一亿人,墨西哥以北只有1000万到1200万,哪里穿越来的几千万、一个亿?难不成美国人同时还跑中美洲和南美洲屠杀去了?就印第安人排着队让美国人杀也恐怕杀不过来吧?
实际上,哥伦布登上北美大陆时,墨西哥以北的地区也就是400万左右,粗放的狩猎和游牧生产方式能够养活这么多印第安人已经是极限了,还别说那个时候美国人还不知道在哪儿。
(当年西班牙殖民帝国的辉煌)
第二、印第安人死于天花等欧洲人带来疾病的数量。
现在比较公认的说法是,印第安人的大量死亡是因为欧洲人带来了天花、破伤风、麻疹等各种疾病,因为印第安人没有欧洲人对这些疾病的免疫力,在疾病肆虐的几十年间,造成半数以上的美洲印第安人的死亡(可以参考中世纪黑死病对欧洲人的杀伤力),有比较激进的研究显示死亡比例达到了令人咋舌的90%到95%。
第三、西班牙殖民者占领区对当地印第安人的屠杀。
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西班牙殖民者纷至沓来,先后占领了西印度群岛、墨西哥、南美大部和北美西海岸部分地区,话说那个时候西班牙海上霸主的地位还真是无人能敌的,他们占领这些地区的目的也是和后来逃难来的英国殖民者试图建立一个上帝“应许之地”的目的大相径庭,西班牙人是恨不得把当地的各种原料全部搬回西班牙享受去。
据说西班牙殖民在统治这些地区时还真是压迫屠杀了不少印第安人,是不是某些国人看欧洲人都长得差不多,把西班牙人和英国人(后来的美国人)傻傻分不清楚,还是抱着反正“坏事都是美国人干的”这种淳朴的世界观,把西班牙人屠杀的印第安人一股脑全部算在美国人身上那就人未可知了。
从1492年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到1607年第一批英国殖民者登上北美大陆,这期间印第安人由于瘟疫和西班牙人的掠夺屠杀已经导致了一定程度的“种族灭绝”。比较典型的如盛极一时的阿兹特克王朝(现墨西哥境内)从1519年被西班牙占领时的2200万,到了16世纪末,阿兹特克王朝人口只剩下不到200万。
当然,脑袋瓜子基本运转正常的人恐怕都会轻松得出一个结论:这些屠杀都和美国人毫无关系。
(西班牙人攻占阿兹特克帝国)
第五、印第安人和英国移民的恩怨情仇。
在英国殖民者(后来的美国人)踏上北美大陆时,从上面的资料我们大概可以推断出,在现在美国和加拿大境内的400万印第安人在经历瘟疫过后能剩下150万已经算是比较乐观的估计了。
由此可见,上嘴皮碰下嘴皮,美国人就屠杀了“几千万”、“上亿”印第安人的说法如果你还要轻易相信,显然是放弃了正常思维的能力,不客气的说,这是种道德缺陷。
而初登上美洲大地的英国人和印第安人还渡过了一段“蜜月期”,“五月花号”和感恩节都是世人皆知、耳熟能详的,无需赘述。
(感恩节)
至于印第安人和这些殖民者之间的冲突时如何开始的在后面的文章中会详细解读,本文不涉及。我们只要看Osbor律师列出的屠杀事件的名单就可以看出,其实英国移民和印第安人相互屠杀的情况都存在,把当时的情况描述为欧洲白人移民对印第安人的单方面屠杀是与事实严重不符的。
实际上在美国人和印第安人三百年的相互杀伐中,前半程基本是印第安人在领跑,印第安人在和英国殖民者的战斗中都是占了上风的,屠杀方式之野蛮血腥也是远远超出这些欧洲移民对印第安人屠杀的。这从很多当时欧洲移民对于印第安人闻风丧胆的描述中可以得到证实。
第六、对“屠杀”概念的乱用。
屠杀指的是故意杀害手无寸铁的平民,包括妇女,儿童以及已经解除武装的战俘。这当然不应该包括在双方正式宣战的战争中武装人员的死亡。而印第安部落在和美国人之间长达三百年的相互征战,可以推断因战争死亡的武装人员的数目自然不会少。而在美国成立后美国军队利用围剿野牛、断绝印第安人食物来源的方式来迫使印第安人投降,显然也不能算作屠杀。
(上图是1778年发生在宾夕法尼亚西部的“怀俄明大屠杀”的场面。这是美国独立战争期间的一次惨剧:支持北美独立的“爱国者”和忠于英国王室的“效忠派”当时正在西宾夕法尼亚相互交战,易洛魁六部落联盟作为英国的传统盟友,站在后者一方同美国人作战。
当年7月3日,来自康涅狄格的效忠派成员约翰·巴特勒(他被英军授予中校军衔)带领110名被称做“巴特勒游骑兵”的效忠派民兵,以及464名易洛魁印第安人,突然袭击了怀俄明谷的一个定居点,那里驻有一支360人的北美民兵部队。
巴特勒部队先杀死了三名在田里耕作的农民,然后发动突然袭击。北美民兵被打得措手不及,惊慌失措,四下逃散,结果遭到印第安人的血腥屠杀,360人中只有大约20人成功逃生,其余的人全都被杀死。
340名死者中有227人被剥了头皮。这次屠杀在宾夕法尼亚西部和纽约北部引起大规模恐慌,无数移民抛弃家园逃往东部地区避难。当年11月,在巴特勒部队和易洛魁人攻打纽约北部的樱桃谷(Cherry Valley)时,再次发生屠杀事件,14名北美民兵和30名平民被剥了头皮。
华盛顿决定采取报复措施,于翌年派约翰·苏利文将军发动了“苏利文远征”,摧毁了40多座易洛魁人村庄和20多座效忠派的农场。苏利文后来获得了“城镇摧毁者”的绰号,巴特勒则定居在加拿大,2006年加拿大政府在渥太华的“勇士纪念碑”广场为他树立了一座青铜胸像。)
更加不幸的是,除了和美国人直接交战,在美国人参与其中的战争中,印第安人都站到了美国的敌人这边。包括英法七年战争中帮助法国人,美国独立战争中帮助英国政府,还有英美战争中帮助英国人......而这些美国的敌人最后都失败了,所以印第安人的悲催命运并非完全他人成就。总不能说有人跟我宣战,我还不能还手,还手了就是种族灭绝,这就有点不讲道理了。
说了这么多,某些国人可能还是会振振有词:“不管怎么说,美国都是侵略者,即使印第安人也对白人屠杀,那也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国土。”
但是,我要说,这也是你自己的臆想。
实际上,前哥伦布时期,美洲除了创造了辉煌闻名的阿兹特克王朝和印加帝国,确实是被西班牙人侵略摧毁了。
其他地区,包括今天墨西哥以北的广袤土地上的印第安部落都没有形成什么国家,绝大多数处于非常原始的氏族部落,而且印第安人也没有什么土地所有权概念,以占领土地为耻辱。
而英国移民十三个殖民地的形成基本都是英国政府以购买和交易的方式在印第安部落手里获得,而并非强占。
我在本系列第三篇文章中,会详细解读这个问题。
公正的说,一个定居民族和一个游牧民族之间发生冲突只是个时间问题。一个把土地圈起来不准别人进的民族,和一个以大地滋养自身的民族,刚开始可以你好我好的,碰到没饭吃的时候那可不是请吃顿火鸡能够解决的。
但是不管怎么说,屠杀总是不对的。我们当然要谴责美国人曾经屠杀印第安人的罪恶行径,但是也要正视印第安人也同样屠杀美国人的事实。不能倒果为因,因为印第安人最后失败了,所以他们就是弱小的,就是被欺压、被屠杀的一方,就是被美国实施了种族灭绝,这种“我弱我有理”的逻辑从来就不成立。
动辄使用“灭绝式的大屠杀”这样的表达既不符合历史事实,也会暴露自身思维的惰性。
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屠杀早已经成为反人类的罪行为全世界人民所深恶痛绝。我们探讨这些的目的当然不是为了铭记仇恨,而是为了避免悲剧再度发生。为了你好我好大家好,这个高调显然需要多唱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