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莠不齐和参差不齐 境外游学良莠不齐 教育部门监管工作不可缺席
【摘要】近年来,中小学生境外游学活动越来越多,仿佛成了一节“必修课”,但游学市场良莠不齐,缺乏明确的规范标准。为保障中小学生在境外游学“课程”中的合法权益,有关方面需要对境外游学活动加以规范。
近年来,中小学生境外游学活动越来越多,仿佛成了一节“必修课”。目前,游学市场良莠不齐,缺乏明确的规范标准。为保障中小学生在境外游学“课程”中的合法权益,有关方面需要对境外游学活动加以规范。
首先要有达标的“主办方”。从当前市场现状来看,除了学校,一些教育培训机构、旅行社、留学中介、专职游学机构乃至个人团体等也纷纷涌入该领域“切分蛋糕”。这些资质不达标“主办方”的出现,一方面增加了家长的选择困难,另一方面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其次要有合格的“承办方”。教育部门或学校作为资历达标的“主办方”,即便是找旅游机构来承办活动,也不是随随便便、简简单单就敲定的,应该通过公平竞争选择报价最合理、质量最过硬的机构来承办,从而倒逼商业机构规范经营。如果是因为“走关系”或“图便宜”选择一些没有开展游学业务条件的机构承办,最终损害的只会是学生合法权益及学校的名誉。
最后要有健全的“监督方”。据了解,海外游学组织主要由工商和旅游部门负责,教育部门几乎没有介入。这不免引人思考,谁可以组织游学?组织机构需要什么样的资质?面对铺天盖地的游学产品宣传,学生是否有足够的辨别能力?参加境外游学活动的对象主要是学生,仅凭工商和旅游部门审核难免有失精准性,教育部门监管工作不可缺席。
(原题为:《境外游学应游必有“方”》
附录:新华社发
进入暑期,海外游学广告再次占据了各大旅游网站的抢眼位置。“美国东海岸名校游”“英国百年贵族学校体验夏令营”等名目各异的游学产品让人眼花缭乱,尤其一些热门欧美国家游学线路,虽然价格普遍在三四万元左右,但都早已售罄。记者调查发现,海外游学已经达到百亿级的市场规模。但动辄数万元的游学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业内人士透露,贴上“游学”二字标签,带着学生在国外校园转一圈,有的旅游产品的价格就能涨好几倍。
一些研学游产品明显“游”大于“学”
今年7月7日,山师附小第五届澳新游学团再一次出发。“虽然目的地国家一样,但是今年又为研学团制定了完全不一样的研学课程,有不同的友好交流学校,虽然同样是50天,每一天的课程安排却有所升级。”山师附小教育联盟宣传交流处负责人王文彬介绍。
海外游学,不同于海外旅游,重在“学”,家长在选择游学项目和课程时,关注因素明显集中于教育的效果实现和学生能力的提升上。所以,研学课程的开发与设计,是家长关注的重点所在。去年7月,山师附小四年级学生郝敏行跟着学校组织的研学团,开始澳新游学50天的征程。
50天的研学旅程,全部费用加起来是6万元左右,郝敏行与另一个同行小伙伴,吃住都在当地人家里,与住家的女儿一同上下学,并且会分担一定的日常家务。郝敏行写出两万多字日记。黄女士也曾带着郝敏行参加过其他国外自助游,但是“收获与这种研学相比差太多了,海外旅游更多意义上是看风景。”
“游学住到当地住户家里,可以熟悉当地的文化,了解他们的思维方式和办事方法,去当地的学校上课,可以了解当地的学校是如何上课的,他们的课外运动项目如何开展,融入当地的生活。这种优势,是纯粹的旅游无法相比的。”黄女士分析。
天价收费成商业噱头 市场监管需完善
专家分析,国际游学目前在中国还处于行业发展的不成熟期,还存在用户持续上涨的需求与产品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的矛盾。一些普通旅游产品在暑期贴上“游学”标签,摇身一变成了高价产品,花费三四万。
市场上类似研学旅行的项目种类繁杂,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在一些机构的逐利冲动之下,研学游也有浮于表面的问题。比如说“学”与“游”的功能错位,一些研学游产品明显“游”大于“学”,部分教育机构打着“游学”的幌子,组织学生走马观花地到不同国家的知名学校体验感受,成为传统旅游的“变体”。
去年,陈女士通过济南某机构参加了去英国的留学项目,在陈女士的叙述中,“整个活动行程就是参观学校、在学校上几堂课,回来后孩子记住的也只是几个旅游景点的名字,感觉并不值三万块钱。”不少海外游学产品“游”多“学”少,变成一个商业销售噱头。
而产品服务质量比较好的游学项目,孩子可以充分融入到当地的家庭,并与当地学生建立长久的联系。比如,郝敏行因为热爱国画和书法,虽然他的游学已经结束一年,每当他在社交网站上晒出自己的作品时,就会有国外的朋友表现出强烈的喜欢,郝敏行就会通过各种途径将其寄送到外国友人手中。
另外,公益性与营利性的属性错位,一些夏令营、语言培训甚至是国外知名大学体验课程的研学游项目,天价收费已经偏离正常水平,俨然成为“摇钱树”。
豫章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家卿等专家认为,随着海外游学市场的快速发展,需要在国家层面研究出台效力更强的法规文件,同时探索对现有的旅游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修订完善,对海外游学产品的概念范围进行明确的界定,进一步明晰各部门在市场监管当中的权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