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真可以为所欲为 有钱真的是可以为所欲为吗?
美国2013年德州伊森·库奇案,律师创先例把“富流感”Affluenza”当精神疾病进行辩护。法官竟然采信,最终库奇因酒驾造成4死10伤,其中2人终生瘫痪,判10年缓刑、不用坐牢。
“富流感”Affluenza是Affluence(富裕)与iffluenza(流感)混合词,指富人因为消费主义所引发的的缺乏动力、不能经受挫折、无法辨析是非等心理疾症。
酒驾肇事、四死十伤二残,十年缓刑、不用坐牢。
伊森库奇的父亲在德州有一间钣金工厂,从小过惯有钱生活,父母又溺爱,让他不会分辨自己行为对错。16岁的库奇深信自己有富爸爸撑腰,13岁自己开车上学,校长觉得不妥但他老爸反呛管太多,要买下学校。15岁偷喝酒被抓旁边竟是14岁的裸女作陪,可以说从小种种乖僻行径都没被处罚过,父母失职让库奇的行为越发恶劣,结果却神奇地变为这个富二代的脱罪之词。
2015年,仍旧缓刑期间的库奇死性不改,和朋友喝酒狂欢遭到通缉被捕,最后这名“富流感”富二代只坐牢两年。 2018年4月2日伊森库奇刚刚出狱,接下来他只要配戴监控器禁止喝酒,每天晚上9点前回家……
美国是判例法国家,伊森库奇案首开“affluenza”作为精神病进行合法抗辩(legal defence)的先河。意味有钱又行为恶劣的嫌疑人就能充分利用原本批评消费主义、金钱主导下病态心理的“affluenza”作为减刑甚至逃避刑罚的借口。也就是说在所有犯罪事实都明明白白的情况下,有钱人可以明目张胆地逃避刑罚,而不用任何遮掩。
这件事与一般用钱买通关系不一样的是:
如果肇事者是个平时自律、行善的富人,反而不能以此来辩护,因为没得“富流感”。
有钱我不仅可以为所欲为,还可以因为“为所欲为”而得到法律的庇护,这简直是给为富不仁的人量身定制的减刑利器。 专门赦免坏人的法律,实在是理解无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