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包括哪些】泸州开展“打野”专项行动 破获刑事案件114件
中新网四川新闻11月7日电 (邹立杨)记者7日从泸州市公安局获悉,自该局于3月20日集中开展“打野”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截至10月31日,已破获刑事案件114件,收缴猎枪34支,查获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蟒蛇2只、猕猴3只、锦鸡2只,“三有”野生动物17000余只,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据介绍,5月7日,泸州警方解救猕猴发现端倪,挖掘出一起地跨川、黔、渝的重大非法猎捕、收购、贩卖珍贵野生动物犯罪,将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
7月,泸州警方发现,家住龙马潭区的马某某,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警方立案侦查,随即传唤马某某接受讯问。同年8月将收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黄金蟒用于红白喜事表演的许某查获。8月11日又将在互联网上购卖蟒蛇从事演出活动的嫌疑人王某抓获,据调查马某曾在2017年10月将出逃受伤无法医治的蟒蛇食用,以上犯罪嫌疑人均被公安机关逮捕。
泸州市森林公安局和泸县森林公安局查获的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黄金蟒。
7月,合江警方将王某某等组队捕捉棘蛙,卖给餐馆做特色菜品的团伙抓获,10月16日在合江县福宝镇公开审判。
7月,古蔺警方突击审查查获王某非法持有枪支,顺藤摸瓜查获16名非法狩猎嫌疑人,一举打掉这个持枪捕杀野生动物的团伙。10月21日移送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以上典型案件均是“打野”专项行动的成绩,据泸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聂海波通报,泸州市公安局于3月20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野”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截至10月31日,已破获刑事案件114件(其中破获团伙案件14件、跨区域流窜作案14件),查处行政案件36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46人;收缴猎枪34支、弹弓2把、麻醉针76支、钢珠903粒、火药211.
5克,猎捕工具近100套;查获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蟒蛇2只、猕猴3只、锦鸡2只,“三有”(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野生动物17000余只,鱼类138.
47公斤,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