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惠娟党内处分 四川玉溪河灌区管理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师红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7-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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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央广网成都5月18日消息(记者贾宜超)5月18日,四川省直机关纪工委发布关于四川省玉溪河灌区管理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师红萍同志违纪问题及处理情况的通报.通报称,师红萍同志身为处级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干扰阻挠巡视工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自觉强化监督意识,主动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工作.通报全文如下:2015年12月,在四川省纪委指导下,驻水利厅纪检组对省玉溪河灌区管理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师红萍同志违纪问题进行

央广网成都5月18日消息(记者贾宜超)5月18日,四川省直机关纪工委发布关于四川省玉溪河灌区管理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师红萍同志违纪问题及处理情况的通报。通报称,师红萍同志身为处级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干扰阻挠巡视工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自觉强化监督意识,主动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工作。通报全文如下:

2015年12月,在四川省纪委指导下,驻水利厅纪检组对省玉溪河灌区管理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师红萍同志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2015年10月,省委巡视组进驻水利厅开展巡视期间,对时任省玉溪河灌区管理局计财科科长师红萍进行谈话询问,师红萍未积极配合,通过巡视组工作人员帮助教育,才同意提供相关资料。

谈话期间,师红萍借故离开谈话房间,安排他人删改相关资料,隐瞒真实情况。经过批评教育,才将已删改内容恢复。

鉴于师红萍在组织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认错态度较好。2016年3月,省直机关纪工委根据其违纪事实和有关纪律规定,给予师红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对党忠诚,是党章对每一位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师红萍同志身为处级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干扰阻挠巡视工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自觉强化监督意识,主动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工作。

一、必须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巡视的权威由党章赋予,体现的是省委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是政治巡视而不是业务巡视,是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举措,旨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让《条例》在心中落地生根。

二、切实增强接受巡视监督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省委巡视组受省委委派开展巡视工作,巡视对象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巡视监督,真正把巡视监督当作组织对自己的关心、爱护和考验,自觉支持监督、接受监督。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要深刻认识接受巡视监督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巡视监督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接受巡视当作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方式,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服从巡视工作要求,自觉接受巡视组的监督和检查,全力支持配合巡视监督,严格按照要求提供资料,实事求是反映有关情况。

三、坚决查处各种干扰妨碍巡视工作的问题。干扰妨碍巡视,就是违反政治纪律。对隐瞒不报、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拒绝或不按要求提供文件材料等干扰阻挠巡视工作的问题,要坚决查纠,严肃处理,以儆效尤。履行责任失职,不掌握情况、不主动采取措施或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