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惠娟党内警告 旬邑县3名党员干部公款吃喝受党内警告处分

2017-07-08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 记者 李晓鹏) 春节即将到来之际,为警示教育党员干部遵规守纪,近日,旬邑县通报了今年以来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1.张文辉在任旬邑县清塬镇新合村主任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村级"零"接待,顶风违纪,违规公款吃喝,违反财经纪律,在社会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张文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李江晖在任旬邑县城关街道崔家河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公款吃喝,违反财经纪律,虚列开支用于冲抵村委会日常接待中在小卖部的烟茶旧欠,在社会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 记者 李晓鹏) 春节即将到来之际,为警示教育党员干部遵规守纪,近日,旬邑县通报了今年以来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张文辉在任旬邑县清塬镇新合村主任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村级“零”接待,顶风违纪,违规公款吃喝,违反财经纪律,在社会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张文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李江晖在任旬邑县城关街道崔家河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公款吃喝,违反财经纪律,虚列开支用于冲抵村委会日常接待中在小卖部的烟茶旧欠,在社会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李江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袁立群在任旬邑县清塬镇计生服务站站长,违规公款吃喝,违反财经纪律,开具台头为清塬镇计生服务站的发票一张,金额813元。以支付2014年后半年计生租车费用为由报账,在社会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在社会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袁立群受到党内警告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