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毫是羊那里的毛】羊毫笔是不是明代才出现?
清代书法“碑学”盛行,羊毫笔配生宣纸,是不少名书家的首选,如邓石如、康有为、李瑞清等。羊毫笔弹性稍弱,吸墨性好,笔下有金石意味,饱满厚重不轻浮。已故“当代草圣”林散之先生和隶书大家刘炳森先生,也都爱用羊毫笔。
林先生用的羊毫笔,锋颖细长,初学者难以驾驭,就是写惯硬毫的成名书家,也要望林先生手中的那管笔兴叹,但林先生用它写出的线条,没有一根不细如绷紧的钢丝铁线,劲挺圆润,实为书坛一绝。刘炳森先生的隶书,个个墨浓势足,黑亮逼人,没有丝毫苟且之处。
最近看了刘先生录于十几二十年前讲书法的视频,讲解平实,听者易于吸收,尤其他对篆、隶、楷三种书体的笔法分析,十分精到。两个多小时的讲述,我一口气听完,不过,他提到羊毫笔是在明代才被发明出的,我当时心里就咯噔一下,觉得这个说法似乎欠妥。
听完视频去网上查看了一点资料,刘先生果然是一时疏忽,我虽没深作探究,但以诗证史,便知羊毫笔至晚在南宋时就有了。
据说当时还是市井文人的南宋诗人刘过,慕名前往见在浙东为帅的辛弃疾,辛弃疾先是不肯见他,当时正好也在帅府的陆游和陈亮都将刘过的文才吹嘘一番,辛弃疾勉强答应见刘过,但心里还是有些轻视眼前这个落魄文人,要现场考考他,便指着酒席上正端上来的羊腰肾羹,命他当堂以“流”字韵做首诗,刘过喝过暖身酒,即刻吟出《赋羊腰肾羹》:
拔毫已付管城子,
烂首曾封关内侯。
死后不知身外物,
也随樽酒伴风流。
文人间逞才使气的诗作,凸显的是其构思快、文辞巧妙又特别契合当前的场景,但也正因其创作功夫都用在这些“旁门左道”上,所以这类诗作都有一个共同的毛病,就是缺乏思想性,很难成为文学史意义上的名作。刘过有意用这首诗俘获了声名比他大得多的辛弃疾的心,他也无意用这首诗告诉后人,在他们那个时代,用羊毫笔,已是司空见惯。
诗里的“管城子”指代的是毛笔,增字翻译成白话,就是说这只做了羊腰肾羹的羊,它的毛早都拔去做了毛笔。可见在南宋,用羊毫制作的毛笔,至少在文人间,就不再陌生。书法史上的“四大楷书家”最晚出的一位,元代的赵宋后裔赵孟頫,他也擅长用羊毫笔。刘先生说羊毫笔始于明代,显然与历史有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