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补办流程】2019届毕业生《报到证》调整改派和丢失补办流程详解
派遣回原籍的毕业生务必到《报到证》上所列的就业主管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
改派流程
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调整改派期限)为2年,即学生毕业后2年内,以6月30日为时间节点(如2019年的毕业生,可以办理调整改派的最后期限为2021年6月30日)。我校2019年1月已经派遣的毕业生,如毕业去向发生变更,可于2019年3月4日起,在择业期内,持学校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出具的改派意见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办理调整改派手续,取得新的《报到证》。
具体情况和所需材料要求如下:
由原单位改派到新单位:毕业生持原《报到证》和原单位解约函(离职证明)到学校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和新单位签约后经学院和学校审核盖章并出具改派意见。毕业生持原《报到证》、原单位解约函、新签的就业协议书和学校出具的改派意见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由原单位改派回原籍:毕业生持原《报到证》和原单位解约函到学校出具改派意见后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由原籍改派到新单位:
① 毕业生和新单位签约后经学院和学校审核盖章并出具改派意见,毕业生持《报到证》、新签的就业协议书和学校出具的改派意见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② 签约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市并收到当地落户接收函的毕业生,持原报到证、当地落户接收函(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复印件)和学校出具的改派意见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报到证》丢失补办流程
《报到证》遗失,在择业期(毕业后两年)内毕业生可持毕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丢失情况说明,经学校审核盖章后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进行补办。
超过择业期,《报到证》遗失不能补办,只办理派遣证明。具体情况如下:
2000年(含2000年)之后的毕业生:毕业生持毕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丢失情况说明,经学校审核盖章后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补办派遣证明。
2000年之前的毕业生:毕业生持毕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学校档案馆复印的录取名册和毕业时的派遣名册,丢失情况说明,经学校审核盖章后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补办派遣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