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副市长余红艺专题听取消防安全工作汇报
一、成立消防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为切实落实地方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负责制,将尽快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在提交市政府办公会议研究的基础上,拟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勇任组长,余红艺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及有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消防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取代原来的防火委员会,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二、由市政府发文,批准下发“十一五”消防规划考核细则。宁波市“十一五”消防发展规划已于4月份经市政府批准下发。考虑到2006年全市消防站及消防装备建设任务重、时间紧,市政府将制定考核细则,明确奖惩,提高“十一五”消防规划的可执行性,切实推进全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三、签定“十一五”消防规划目标责任书。为确保“十一五”消防规划的贯彻实施,市政府将与各县(市)、区和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签定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四、出台农村消防工作意见。当前,农村火灾多发,形势严峻。为了尽快扭转农村消防工作滞后的局面,切实增强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宁波市将在5月份在象山县贤庠镇召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试点工作现场会,并协调有关部门制订了《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各乡镇、街道相关人员进行讨论研究并由市政府发文执行。
五、制定城市消防专项规划。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要求,宁波市将在制定落实本级消防专项规划的同时,结合对“十一五”消防发展规划的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制定相应的消防专项规划。
六、继续推进“三合一”、“多合一”消防安全整治。按照浙江省五厅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宁波市将在重点整治原“三合一”企业的基础上开展“多合一”建筑专项治理。下一步,市政府将批准下发《宁波市“多合一”建筑消防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职责,部署开展消防整治。
七、出台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针对村(居)民火灾多发的特点,结合全市外来人员口多,人员素质低的客观实际,宁波市消防支队前期经调查研究制定了《宁波市城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这一规定很好,很具针对性,市政府将尽快批准下发。
八、加大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近年来,宁波市对重大火灾隐患实施了挂牌督办整治,隐患整改力度不断加大,取得了明显的整治效果。按照国务院“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和挂牌督办制度”要求,今年宁波市确定了第一批24家省、市、县三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其中省级2家、市级2家、县(市)、区级20家,将继续以政府挂牌督办的形式推进整治工作的进行。同时,各县(市)、区重新摸排出9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基本达到了每个县(市)、区确定一家市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九、召开一次综合性消防工作会议。鉴于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考虑到市政府各部门日常工作繁忙,拟于近期召开一次综合性消防工作会议,宣传贯彻国务院《意见》和“十一五”消防发展规划,部署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三合一”、“多合一”整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任务,为全市的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