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合一与知行合一 谈“天人合一” “知行合一”的内在统一
以“天人合一”和“知行合一”为核心内涵的“贵州人文精神”,已经在贵州全省上下形成共识。当前和今后,在我省全面小康建设的整个过程中,这种人文精神的传承、弘扬、践行,将成为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
“天人合一”、“知行合一”这两个核心命题,除了它们各自的学术义理和实践价值、普遍意义和特定指向之外,它们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应该予以阐明的;这有助于理解为什么要把这两个命题一道提出来,作为贵州人文精神的共同价值支撑。事实上,这两者具有学理上的内在联系,而且是相互照应、彼此支撑的。
探讨这个问题,我们的切入点是孟子。中国古代哲学的一大特征就是围绕“天人之际”展开论述,儒、道、墨、法诸子,都探讨过天与人的关系,即客观自然、天理、天道与人、人的思想及人的道德行为的关系。不管哪个流派,有一点是明确的:“天人之际”的准则在天,但落脚点在人。
也就是说,人的现实行为,人的实践活动,归根结底必须符合天理、天道、天意,即最高的道义标准与实践原则。按照孔子的观点,这个标准或准则就是“仁”。孔子对“仁”这个儒家最高道德范畴的内涵做了多方面的阐述,其中也论及了“仁”与“天”的关系。
比如“仁者乐山,智者乐水”;比如“与天地合德、与日月合明、与四时合序,与鬼神合吉凶”;比如“以感通为性,以润物为用”,等等。
在孔子那里,“仁”就是天命、天道的一个印证。但是孔子只讲了“仁”是什么,为什么要行仁;至于如何达至仁、如何行仁,他没有过多阐释。他只是简单地说:“为仁由己”、“我欲仁,斯仁至矣”。在孔子看来,行仁完全是人的自觉行为,至于为什么,他没有展开论证。
孟子作为孔子最大、最直接的思想继承人,他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对孔子的仁学思想“接着说”,把孔子的终点作为自己的起点,着重探讨“为仁之方”的问题。他的逻辑出发点就是“心性”,亦即:如果没有人去理解、把握“仁”(即讲清楚人为什么需要“仁”),“仁”的内涵就没有深度,就只是“是什么”;而这种理解、把握,靠的是人的心智、心性和修为,也就是人的思考、领悟和实践。中国哲学史上的“心性学说”,就此发端于孟子。
孟子有一段著名的话:“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这段话,通常就概括为“尽心,知性,知天”这三句话、六个字。“尽心”,就是全面、充分、详尽地了解、掌握人的“本心”。一旦知了“性”,主体、心性就能够进入到一个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天道”、“天理”的境界,这就是所谓“知天”,即了解、知晓、把握“天意”、“天命”那样一种状态,亦即孔子五十岁时达到的那种领悟:知天命。
这个“天”究竟如何?道、儒两家对此解读不同。道家更注重“天”的自然涵义,包括客观规律、自然法则等,道家要求尊崇“天道”,颇有点我们今天“生态文明”建设的意思。而儒家则强调“天”与“人”的内在联系,天就是人间事务的神圣依据、不依人事而移易的客观法则。
经过“尽心,知性,知天”这三个阶段,人生就完成了从自我体悟到自我认知再到自我修炼的过程,最后达到与终极天命合而为一的地步。这也是人从道德直觉到道德自觉再到道德完善的历程,这是君子之道、君王之道、圣人之道。
“尽心,知性,知天”,六个字、三个环节,从“心”到“天”,上升递进、合为一体,这不就是“天人合一”吗?但又不仅仅是天人合一,这六个字还包含了天和人如何“合一”、怎样“从人到天”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知”是核心概念,既是一种静谧,也是一种动态,即人心的能动。
如此看来,孟子的“尽心,知性,知天”,寥寥六个字、三句话,就把“天人合一”这种宇宙观与“知行合一”这种认知——实践观联系、沟通起来了。当然,我们这里是借用王阳明“知行合一”这个词来表达相应的语意,因为“知行合一”概念的出现,毕竟是在孟子之后整整1600年的事。
用王阳明那个时代的话和我们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注重、强调“心之力”,或注重、强调人的“主观创造性”。
在这种情况下,先是南宋的陆九渊对同龄人朱熹直接发难,提出“心即是理”;然后过了三百多年,明代大儒王阳明系统提出了自己的“心学”思想。王阳明反对程、朱将天道、天理一味归之于客观、把人间的道德法则“去人心化”、“去人间化”的独断理论。
他认为,天理不在人心之外,就在人心之中,谓之“良知”,即人心中的“道”。求理、求道、“学做圣人”,用不着对外“格物”,只需专注于自己的本心,向内发掘、做足工夫,便可成就大道。
每一个人都天生具有“良知”,都先天地知道做人的道理;只要焕发起这份良知,让心中的道、理呈现出来,就是符合“天理”的,就能够成为一个人格健全、道德高尚、向上向善的君子。从这个意义上,他说“满大街都是圣人”。在这里,王阳明把在董仲舒、二程、朱熹那里高不可攀、遥不可及的天理、天道,一下子世俗化了;圣贤之责每个人都可以担当,成圣、成贤的修炼工夫,就在每个人的心中。
王阳明的这个思想,与孟子的理路是一致的,只不过他阐发得更加淋漓尽致而已。“良知即天理”不是一个逻辑过程,而是一个直觉或“开悟”的状态。这个直觉、这个悟,既是“知”的行为,同时也是“知”的结果,两者不分先后、同时到场。
这个状态,就是“知行合一”。 王阳明说:“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知的发生也就是行的开端,行的发动便是知的完成。他自己举例说,称某人“知孝悌”,必是此人已经“行了”孝悌,而不是说他只是“晓得”孝悌的字面涵义而已;同理,说这个人孝悌“做”得好,必是他“懂”得了孝悌的道理。
在这里,道德良知与道德行为,道德义务与道德实践,不分彼此,共同到场,这便是“知行合一”。而良知、义务的把握,也就是“天理”、“天道”的实现,这是一种天与人、知与行相互统一、同一、合一的境界,也就是孟子描述的通过“尽心”、“知性”而最终达到“知天”那样一种境界。从这个意义上讲,知与天、人与道、心与理,实现了合二为一;与此同时,“知行合一”与“天人合一”也合二为一了。
从内心深处对“天理”、“道义”加以体察、感悟、了解、把握等等,就是“致良知”的过程,这是王阳明的一个重要思路。“良知”和“致良知”,区别在于前者尚是一个“自在状态”,后者则是一种“自为境界”;前者停留在人的心中,后者已经具备了生活价值。
根据孟子的“尽心-知性-知天”的三段式,格物致知的“致”,就是一种“行”、一种动作,即通过道德实践、现实修为,达到对良知的醒悟、觉悟、领悟。在王阳明那里,任何时候,主体、自我、人,都是不能缺位的;任何情况下,良知若仅仅处于自在状态或遮蔽状态,都不能导致德行与事功。
必须使之祛蔽、澄明、敞亮,实现“致”良知,才能在人的现实活动、生活实践中达至天理、天道,实现“天人合一”。
这靠的是什么?既靠知,也靠行,在这个意义上,“知行合一”就是“天人合一”。王阳明本人走过的人生道路,最好不过地印证了这两个“合一”之间的内在联系,那就是“立德、立功、立言”三者之间的融会贯通。 (作者为贵阳孔学堂文化传播中心党委书记、理事会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