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斌论社会工作 52王思斌:社会工作概论
社会工作是有历史传统的一种专业。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几乎与人类所面临的社会问题息息相关。人类问题,通常受到所处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环境的影响,因而社会工作者用以协助人们解决问题的方式也随之有所改变。
第一节 社区工作的发展与演化
一、第一阶段:20世纪20年代以前,为穷人提供慈善服务。
(一)伊丽莎白济贫法
它并不是指单一的一部法律,而是指由一系列具有承袭性的法律组成的一套法律制度。16世纪,英国圈地运动迫使众多农民背井离乡,沦为流浪汉,失业现象日益严重。英国统治者被迫考虑救济贫民问题。1572年,英格兰和威尔士就开始征收济贫税,1576年又设立教养院,收容流浪者,并强迫其劳动。
这些措施为英国《济贫法》的出现奠定了基础。1601年英国颁布了第一个有关济贫的法律——《伊丽莎白济贫法》。作为英国第一个重要的济贫法,它不仅是这一法律制度的发端,而且为这一法律制度的发展确定了基本原则,因此也被称为世界上最早的社会保障法。
济贫法最大的特色,是实施分类救助。对于健壮的贫民,提供他们工作,如果他们拒绝工作,就到监狱或者带上弄具接受惩罚;对于没有工作能力的贫民,施以(救济)院内救助或院外救助;对于失去依靠的儿童,如果其父母或者祖父母不能供养他们,就让他们当学徒,男孩要当学徒到24岁,女孩当到21岁或者结婚前,或者设法安排寄养或领养。另外,设置贫民监察员,专门负责贫民救助的调查与审核,率先采用了社会个案工作的概念。
这一法律遵循的基本原则就是,让那些没有工作能力的人,如孤儿、无人赡养的老人和身体残疾的人,得到救济或赡养;给那些有劳动能力的人一份工作,让他们能够以此谋生。
1834年议会通过《济贫法(修正案)》The Poor Law Amendment Act of 1834),又称《新济贫法》。该法废除了院外救助,改为受救济者必须是被收容在济贫院中的贫民。但是,所内的生活条件极为恶劣,劳动极其繁重,贫民望而却步,被称之为劳动者的“巴士底狱”。
有人这样描述济贫院的基本情况:在砖铺的地面上到处是贫困的妇女以及满脸脏物到处乱爬的孩子,老年妇女躺在床上气喘吁吁无法动弹,或围坐在火炉旁大声咳着,老年男子弓着背忙着活计,苟延残喘。政府就是用这种方法来减少受救济的人口和济贫的支出。可以说,这部新的法律不仅没有改善工人的生存状况,反而使他们陷入更加绝望的境地
到1948年新济贫法又为新的国民救助法取而代之。济民法在英国实施了347年,对于英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影响非常深远。其后,英国和欧洲大陆也相继出台了很多其他法律,用来帮助穷人,以及为遭遇困难的儿童、家庭和个人提供服务。18世纪的工业革命形成了城市化,也产生了贫民窟和邻里之间互不相识的居住格局,从而带来了很多问题,导致很多人需要帮
助。乞讨、施舍、慈善团体、济贫院、孤儿院、精神病院和监狱成了那个时代文化的一部分。尊重人格的帮助受到了鼓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公共的和私人的救助方案。
(二)德国的汉堡制和爱尔伯福制
汉堡制是以社区为单位管理济贫事务的制度,因创立于德国的汉堡市而得名。
内容:
1788年汉堡市为解决乞丐列队街市并沿门乞讨的问题,委托布什教授拟定救助方案。然后由议会推选出来的志愿委员会开展工作,其宗旨是助人自助。具体措施是:将全市划分为60个区,每区设1 名监督员,负责对该区贫民进行调查和救济。
市政府设立一个中央办事机构,联络各社会救济机构协同工作,总理全市的济贫业务。包括为失业者介绍工作,给贫困者提供救济,将贫苦儿童送往工艺学校学习就业技能及语文,把患病而自己无钱诊治者送往医院治疗。
同时,规定市民对沿门乞讨者不准任意施舍,以避免把一些乞讨者养成好逸恶劳的懒汉,这样也有助于城市的市容管理。汉堡制实施了13年,收到了积极的成效。 爱尔伯福制是德国爱尔伯福市于1852年开始实施的一项社区救助制度,该制度仿效汉堡制,但有不少改进。
该制度将爱尔福特市按人口数量平均分为564段,每段约300人,其中每段贫民不得超过4人,段为基层组织,每段设一名赈济员,赈济员是志愿工作者,由政府委派地方热心人士担任。
赈济员主要负责对贫困家庭的调查,确认贫困后再予以救济,以后每两星期还要进行追踪调查。为防止受助者产生依赖心理,发给的救济款是法律规定的最低限度。每14段为一赈济区,区设一名监察员,领导由14个段联合组成的赈济委员会,定期开会,指导各段的赈济工作。
段为中层组织,上面还有负责全市济贫工作的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会统一管理全市的济贫所、医院等救济机构,是全市济贫工作的最高管理机构,也定期开会。
爱尔伯福制通过建设有效的三级工作组织,上下协调,信息畅通,使济贫工作既深入细致又灵活高效,为当代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和社区社会保障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汉堡制和爱尔伯福制后来都因为城市人口增加,济贫事务增多且日趋复杂而渐渐不再适用。
德国政府不得不将建立新的安全机制与保障机制提到重要位置来思考,从而提供能够适应工业社会需要的各种社会保险制度成为新的政策选择。19世纪80年代,德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建立起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从此,德国的社区工作模式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1892年“新汉堡制”问世,“新汉堡制”的特点是废除分段制度,由政府通过社会福利制度统一救助贫困者,社区负责社会福利制度的具体实施,同时发挥民间社会福利组织的作用。
(三)英、美的慈善组织协会
慈善组织协会首先产生于19世纪60年代末的英国,是为了协调各类慈善机构活动而建立起来的一类组织的总称。当时英国慈善机构林立,这些组织虽然都以募集捐款、救济贫民为宗旨,但是相互之间缺乏沟通和协调,各自为政,造成了工作上的重复冲突以及救助资源的浪费。
鉴于此,英国牧师H.索理于1868年建议成立一个理事会,以协调政府和各民间慈善机构的活动。1869年伦敦成立了“组织慈善救济与抑制行包协会”,后易名为“慈善组
织协会”。
1877年,美国牧师S.H.哥尔亭在美国的布法罗也建立起了一个慈善组织协会。哥尔亭曾对伦敦的慈善组织协会进行过考察。他效仿伦敦慈善组织协会的做法,将贫民划分为“值得救济的贫民”和“不值得救济的贫民”以区别对待。
强调对个人和家庭的救济申请进行调查,力求避免慈善机构的救济资源的浪费。对于不值得救济的贫民,哥尔亭主张强迫他们在救济院或习艺所内改变他的生活方式,促使他们做到自食其力。哥尔亭在理论上还发展了机构间的合作、社区教育、个别化、适当的救济、行乞的抑制、预防性博爱及个人服务等7个概念。 哥尔亭创办的慈善组织协会后来也迅速扩展到美国的其它城市。到1892年,美国已建立起12个慈善组织协会。
慈善组织协会对社会工作的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第一,它在调查甄别是否是“值得救济的贫民”方面的“个别化”做法,直接导致了社会个案工作方法的产生;另一方面,它促进各个救济机构、慈善组织协同努力解决社区问题的做法,为社区工作方法奠定了基础。
二、第二阶段:20世纪20年代到40年代中期
在这一阶段的早期,社会工作是以热情帮助弱势群体、科学解决社会问题的双重社会责任,开始了其职业化的进程。
当时,工业化急速发展的进程造成的贫穷、失业和贫富差距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更为突出。在社会的组织层面,一批以通过建立社区中心的社会改革为导向的睦邻组织运动的形式出现。
在这一时期,英、美两国这一时期的社会政策发展较多的仍然是针对个人的家庭服务、儿童福利和犯罪惩戒等辅导项目,一些家庭服务的志愿性机构或精神诊所开始大量聘任受过训练的个案工作者。而社会福利机构对社会个案工作的接纳也表达了当时的社会需求,成为对社会工作发展的一种导向,促使社会工作不断完善其治疗性的个案工作方法和技术,以胜任此职业。
在这个阶段的后期,由于1929年的经济危机导致大萧条状态的出现,大量的工人失业,使原有的社会问题的加剧,从而导致社会政策的变化。1931年著名的罗斯福新政提出了依靠公共机构与公共资源来缓解贫困的综合性福利国家计划,用联邦政府协助福利服务体系发展来解决失业和贫穷等社会问题,以弥补以往由私人机构解决贫困的种种不足。
政府介入福利服务体系的发展后,受过学校训练的工作人员更容易获得政府提供的位置,福利工作的任职出现专业的倾向。
这个时期最为一个显著特点是出现了大规模睦邻运动。睦邻运动。睦邻运动强调以3R’s解决贫困问题,即研究(research),以研究支持行动;进驻(reside),和穷人住在一起,体验其生活,了解真正问题之所在;改革(reform),通过倡导,提高社区居民的自觉性,进而集结力量,共同改善现有的社会环境,他们根据当地居民的生活需要,提倡居民的自主自觉和互助合作的精神,强调对生存环境的改良,以有效合理地调配社会资源来帮助城市贫民为目标,自上而下有计划、有组织地帮助需要援助的穷人(杰克逊,Johnson ,1998;古允文,1992;豪尔,Howe,1987)。
它从社会自组织角度,弥补了因政府干预不足带来的问题。
这种睦邻运动,促使社会工作在个案工作之外,发展出团体工作和社会工作两种方法。社会政策的变化打开了社会工作者的视野,他们开始试图超越以个案工作为主的传统工作模式。社会工作三大方法之一的团体工作(亦称“小组工作”)因为将心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的理论结合起来,用于探讨团体工作对社会环境的影响力和对整个助人工作的重要性,并具体运用在帮助退伍士兵的心理适应和解决儿童心理困扰的工作中,发展出了团体工作理论。
社会工作的另一方法,社区工作在社会改革(Social Reformer)与行动主义(Activities)的层面的努力也得到认可,同样获得了较好的发展。
在睦邻运动中,他们采用"爱尔伯福制度",将城市分成若干个小区,由每个小区组成的志愿委员会负责救济的分配。
1939年,莱恩(Robert Lane)领导的研究小组在美国社会工作会议上提交了一份《莱恩报告》,使社区组织的理论、哲学为大家所了解,使社区工作方法为大家所接受,从那时起,社区组织与社会个案工作、社会团体工作同列为社会工作的三大基本方法。
个案工作、团体工作和社区工作这三个原本是独立发展的社会工作方法,在注重理论发展的同时呈现出一种整合的趋势。
三、第三阶段:20世纪40年代中到60年代初
二次大战后,西方社会与经济空前发展。然而都市化、工业化、高科技及社会变迁,导致富裕社会中的贫困问题反而加剧,战后军人的安置问题,黑人暴动,妇女争权、儿童教养、老年安置,等等,新生的社会问题与社会发展形成互相冲突的矛盾。
从20世纪50年代起,西方国家纷纷宣布简称了“福利国家”,于是,一系列解决老人福利,劳工失业,军人服务和积极性救助等旨在全盘改进福利制度的“新探求”社会政策相继颁布。特别是联邦反贫穷计划提出由几个不同的管理机构者联手办理一些大的项目,这些计划的许多方面都涉及到社会工作专业,同时也强调福利计划在社区的发展和推进。
社会政策的改变带来了对于社会工作的大量的需求。政府的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和家庭,矫治机构和学校、社区开始引入团体工作者。在组成社区基金会、社区委员会的过程中,社区工作的方法正在发挥作用。因为单纯的个案工作方法难于应付广泛的和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社会工作真正超越了此前由个案工作方法为主导的局面。
社会工作的一些基本概念和方法不仅在个案工作中,同时在团体工作和社区工作中也得到充分运用。反贫穷计划在福利服务实践层面提供给个案工作、团体工作和社区工作三大方法的联合契机。1955年,作为大联合标志的社会工作人员协会(NASW)成立。
第四阶段: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中
20世纪60年代起,西方福利国家普遍进入迅速发展的时期。高度的经济增长使人们享受到有史以来最优厚的生活保障与福利服务,但同时也因福利经费的膨胀潜藏着新的福利危机。在美国,由于政府坚持越战,整个社会意识形态的主流关注的是生存环境及公民权利。
最早的针对危机的社会政策的调整,是1963年美国约翰逊时代所谓“大社会”运动的庞大计划提出的,它包括了教育、训练及提供就业机会等一系列协助穷人使之获得自立的社会
福利服务政策。同时,政府开始削减福利经费、并强调资源使用的有效性,这与发展社会福利服务形成了矛盾。
社会环境和社会政策的变化对于社会福利服务形成了冲击,因为受助者的问题已经从一般的物质需要转到对社会环境和基本权利等精神需要的层次,以往关于人的问题的成因的主流性解释 和强调个案治疗性的方法,已经不能令人信服。
社会工作在自身发展上开始寻求对传统的社会工作方法的突破和选择新的理论立场。社会工作人员开始运用系统理论,提出整合观点,探讨将不同的方法结合到一起来解决问题的一体化新途径。
第五阶段:20世纪70年代中至今。
20世纪70年代开始,因石油危机的冲击,西方国家的经济发展进入了滞胀时期。经济增长的急剧变化和不稳定,导致了社会问题的丛生。
在社会政策的层面,由于福利国家理论受到普遍的质疑,在新经济政策影响下形成了新的“经济复兴计划”和社会福利政策。美国政府开始提倡“小政府”计划,以减少政府的直接服务,鼓励福利服务私营化。
公众意识形态开始提倡和号召“抑制欲望”、“限制所得”,人们也因此去考虑资本主义和福利国家的关联。而在文化价值和哲学思想上,又充满了对自助和互助传统伦理的“复古”情绪。在此冲击之下,促进了人对于人与社会自身的再度反思,形成了多元化的意识形态。这又促使社会科学领域更多的边缘性和综合性学科的形成。
社会工作的一些概念和理论体系在这段时间已经获得了发展完善。受到多元意识形态的影响,一方面是以不同的理论支持来提出对社会工作的解释,如在这个时期得到发展的“生命模式”(Life Model)就是以行为科学和生态的观念作为专业助人的理论依据。同时,各种治疗性的社会工作方法,行为矫正取向(Behavior Modification)、任务为本取向
(Task-centred Approach)以及家庭治疗(Family Therapy)、精要治疗(Brief Therapy)等等,将已有的社会工作的方法与模式推向更专精的方向。另一方面,在激进主义思潮的影响下,也出现了激进社会工作取向和结构社会工作取向,对传统的社会工作的目标发起了背道而驰的挑战。。
总之,在这个动荡的年代,社会工作更注重从不同的学科、学派的理论中吸取营养,建立严密的理论论述和程序,向多元化、综合化同时又更为专精的方向发展。
回顾社会工作的发展史可以看到,多少世纪以来,我们一直都有向弱势群体和个人提供的服务。比如早期基督教教堂经办的对病人和穷人的照顾,以及16世纪和17世纪实施的伊丽莎白济贫法。可以这样说,社会工作方法是从慈善事业或者社会福利中发展出来了,进入20世纪,社会工作变得越来越正规,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变成了一个专业。
几十年来社会工作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据美国人口普查局提供的资料,1970年,美国有216000名社会工作者,其中13,6000人是女性,8,0000人是男性。1995年,美国的社会工作者达到了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