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学军汕头大学 汕头大学法学院赵学军博士讲学圆满结束
汕头大学法学院赵学军博士讲学圆满结束
通讯员:刘晓倩 摄影记者:吴玉婷
6月2日晚上,由汕头大学法学院赵学军博士主讲的“论刑事审判的思维”的讲座于文科楼501顺利举行,受邀出席此次讲座的有政法学院刘高勇副院长, 屈奇老师,韦志明老师。前来听讲座的是我院全体法学专业学生,本次讲座由刘国庆老师主持。
讲座一开始,赵学军博士先向同学们说明了本次讲座的目的,即了解刑事审判的一般思路,认识法律学习与司法实物的不同。紧接着,赵博士围绕刑事审判思维之特点,境界,素养三方面和现场同学展开交流,提到了审判过程中,要注意事实认定。
同时也要对犯罪性质进行客观评价。赵学军博士将自己近十余年的工作生涯生中的几个鲜明生动的案例拿来和大家分享,在给同学们举例分析的同时,也引发同学阵阵思考。随后,赵教授就法律与政策关系进行了说明,提到法律作为一项基本工具,发挥其边界作用。
而政策则是一种辅助工具,起导向作用。针对境界这一方面,赵博士提到了刑事审判的经验判断,证据是基本手段,法律是基本依据。以及所积累的审判经验和生活经验。
就素养而言,提到了由低到高的三个层次——合乎法律,权益兼顾,社会引领。也进一步提出了应具备的三个要求——精深的法律理解,敏锐的社会洞察以及高尚的道德情操。讲座的最后,由现场的同学提出疑问,赵教授都耐心细致的做以解答。刘国庆老师也鼓励大家在平时多读书多思考,多去关注热点问题和重大案件。
至此,赵教授声情并茂的讲座圆满落下帷幕。本次讲座给同学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更加丰富了同学们对刑事审判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