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公移山全文 非要“愚公移山”之精神吗?!
5月9日,网友在枞阳二三事发发表题为《非要"愚公移山"之精神吗?!》的图文帖,内容如下:受友人委托,有紧急事件向政府部门请求帮助解决,事情的原因是这样的:
友人来之农村,为了方便孩子在县城就学,于今年3月份就承租了县城渡江路136号的一间门面房(原本想补贴家用),也因友人租房心切,哪里想到渡江路136号屋后存在严重的崩塌现象,2018年9月17日早上就发了崩塌地质灾害,崩塌坡高13m,坡度约70度,唯一庆幸的是未造成人员伤亡。
友人在今年租房后交了租金、筹集装修资金对厨房安装玻璃窗时,突然房后一块山石滑落砸向安装好的玻璃窗(见图片),虽说没有对人体造成伤害,也吓得友人也敢在租房里多呆。
友人想退房,房东说租出的房子哪有退的,加之装修又花了不少钱,友人也是进退两难,扪心自问房东做人真不地道,这样的房子也能出租?!2018年就出现崩塌的啊?!当然,山体崩塌不能怪你,但这样的房子你租出你心安,但承租者们每日都要承受:心惊胆寒!
据说:相关部门给有关单位已批示:
1、崩塌段设置警示牌、坡脚受损居民临时搬迁避让;2、告知边坡处不宜久留;3、尽快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等等。
2018年9月的指示至今未果,转眼又是一年了,为何非要整出个人命来,相关部门才来问呢?!我也是大美枞阳的一分子,我也曾为我这个依山伴水、风光秀丽的宜居县城而自豪!我也深知政府每天需要解决的问题不计其数,但任何的事件也有轻重缓急,这样的事件,还能再等下去吗?!
现在房东已外出,承租户们也是欲哭无泪、无计可施!我想非要所有的承租户利用"愚公移山"精神抬出这座崩塌的山吗?!
5月13日,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网友同志,近日,你在"枞阳二三事"网上贴出《非要"愚公移山"之精神吗?!》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反馈给你及关心此事的网民朋友们。
经查,2018年9月17日6:15时得知渡江路136号屋后边坡发生崩塌时,我局立即会同镇政府和地质队技术人员对该处进行现场踏勘。发现该处系居民切坡建房所形成,不属于自然地质灾害。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 9月19日由枞阳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向枞阳镇人民政府书面送达了《关于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函》(枞地灾办函[2018]5号),要求枞阳镇落实四项工作(并要求该镇及时报送落实情况),包括:隐患点的安全警戒、监测巡视和治理责任单位落实工作,并建议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尽快开展隐患点的勘查、设计和治理工作,与网友反映的情况基本相符。
目前,该处边坡仍处于不稳定状态,在外界因素影响下再次发生安全隐患的可能性较大,我局将进一步督促枞阳镇按函件落实防治责任,同时,会同应急等部门指导开展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