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安之被判刑 【图文】香港艺人陈安琪丈夫勒索被判刑
前香港无线艺员陈安琪丈夫陈健文涉勒索表姐夫50万元案,昨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官指被告利用父欲见儿的弱点要求赔偿,足已构成罪行。但考虑被告在失去大额金钱、供楼及妻子有孕的情况下,心急地用尽方法取回金钱,因事件并非真正的勒索及禁锢案,故判囚12个月,缓刑2年及支付5万元堂费。
陈健文在庭外被问及会否上诉,以及向表姐夫或表外甥民事索偿时,但笑不语,妻陈安琪则回应暂未考虑,。
案情指经营水货生意的陈健文聘请表外甥邱一峰工作,他要求邱于去年8月16日带15万欧元(100万港元)独自飞往巴黎,惟邱在机上因熟睡而遗失款项。事后被告报警,并带邱返回家中,其间被告相约来自马来西亚的表姐夫商讨赔偿事件。
法官施允义质疑被告称会继续聘用遗失巨款的表外甥的说法,而被告称相约表姐夫到餐厅前早安排妻子带表外甥到餐厅,但一直无透露此计划,过程中仅关注赔偿,可见他利用父欲见子的弱点要求赔偿,勒索时间虽短,但足构成控罪,但考虑事件并非真正勒索及禁锢,故轻判缓刑。